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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霜天晓角》 夜里头,厉朝霰坐在镜子前头梳头,他虽然深受皇后倚重,得过不少赏赐,却十分规矩,都收在箱子里头不见人,摆在外头的,只一面普通的錾花黄铜镜子,即便如此,依旧看得出他一把黑湛湛的好头发,更衬出面色冷白似雪,苍青青地不见什么红色。他生得算不上美,一双眼睛狭长,漆黑,斜飞着,显得凌厉又冷峻。
这样的容貌,与肖蔷的娇艳相比,实在是相去远矣。
正梳着,忽然见莺哥打外头进来,他也是方漱洗过,一张小圆脸儿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像水里头捞出来的一块鹅卵石,进来了也不认生,往厉朝霰的榻上一趴,捧着脸儿、晃着一双小脚,问道:“朝霰哥哥,皇后主子真要抬举那个肖蔷,做皇上的男人呀?”
厉朝霰低着眸,道:“皇后主子有孕,抬举人是没办法的事。”
莺哥歪头道:“那你说,陛下会封肖蔷做什么呀,是才人?还是充容?”
厉朝霰淡淡道:“你年纪小,所以不知道,历代宫侍出身的宫君,大多只能得一个没有品阶的名号,早年只叫做承恩内侍,先庆义帝觉得太过直白,便改叫承衣刀人,许多人终其一生,都只得这么个名头,准随葬陪陵罢了。非得是格外受宠,或是有所生育,才能得到品阶,肖氏未必有这个福气。更何况,皇后主子只是想让他分去魏修华的宠爱,未必真肯抬举他得品阶。”
说完侧眼瞧莺哥:“你要是想,我倒可以让你替他。”
莺哥慌忙摇头,道:“那哪天皇后主子不高兴了,还不一指头把我碾死了?就是有滔天的富贵,我也没有那个命享。我就盼着,皇后主子生下小皇女,一高兴把我放出宫去,我好早点儿嫁人,能嫁个好人家。若是熬到二十五岁,那可就太老了,不好嫁了。”
说着笑道:“欸,对了,朝霰哥哥,你不是最得皇后主子喜欢的么,想来也不必等到二十五岁,可早些求个恩典,让主子给你择一个有前途的太医或侍卫嫁了。不过皇后主子未必舍得…”
厉朝霰眼光微微一动,散若烟水摇晃。
他么?他的一生,早在四年前他十六岁的那一年,就注定锁在这座宫城里了。
他低下头,摩挲着戒指上那颗莹润的珍珠,淡淡打断莺哥道:“明日你不是还要值夜,今日早些歇息罢。我还惦记着主子旁的事,得去看看,便不留你了。”
莺哥听出他话音与往日不同,怯怯问道:“朝霰哥哥?”
厉朝霰随意拿了一支白玉马蹄莲的簪子将长发半挽,取了一件深紫色团宝相花纹的披风拢在肩上,道:“走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