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被创

作品:《最后的绣春刀

    走在街道上,胡宗宪觉得头痛欲裂,他扶着墙,只觉得寂静的街,每一块砖缝都熟悉的街,在这苍白黯淡的月光下,似乎变得极为陌生。
    他想要回头张望,但下意识却控制住了自己的这个欲望。
    因为他想起一个传闻,说是人有三把火,一把在头上,两把在肩膀,鬼怪跟在人后面,阳气足的人是不会被鬼上身的。
    但人要一回头,肩膀上的火就熄了,那鬼就能上得了人的身!
    如果有人多的场合,胡宗宪是绝对不会理会这种狗屁不通的话,他甚至敢于站出来示范回头。
    有些人,是到了人前便生出怯意,有些人,是人越多,便越是胆大,胡宗宪便是这种。
    “我却不是怕鬼,只是东望西望,岂不是斯文扫地?嗯,便是如此!”胡宗宪很快就说服了自己,咬着牙,扶着墙,向前慢慢地走着。
    他家离这里并不太远,大约走上十来步,到那右边第二条横巷就是了。
    但他走了得有三十步,仍然没有找到他家所在的那条巷口。
    这个时候,哪怕是胡宗宪,哪怕是他,心里也有些发毛了。
    但现在摆在他面前的,不外乎,一是接着往前走,一是回头去来时的路。
    胡宗宪停了几息,大约想来,不肯失了体面,终归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向前而去。
    可是当他又走了四五十步,却竟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刚才的位置!就是他在台阶上打盹,被风冷醒的位置!
    他走过去那关了门的店铺,就是这家店,绝对没有错,他醒来的时候,还看见门板上,那斑驳的印记。
    “姓胡的!”这时一个声音从他身后响起,胡宗宪吓了一跳,猛然回头,却见着李婉卿和小桃红在他身后三四步外。
    小桃红提着个灯笼,李婉卿一边走过来,一边骂道:“是不是你跟我爹说了什么!为什么我爹老是在说什么要我嫁到你胡家之后,不要任性什么的!见……”
    一个“鬼”字没说出来,却被胡宗宪树起手指压在嘴唇上的动作,吓得不敢往下说。
    “你什么时候见到我的?”他向李婉卿问道。
    小桃红挑着灯笼,没好气地说道:“小姐去你家里找你,没找着,说你去了胡十一那边,又去胡十一那里,却听他的门子说,黄家的大胖子拖了你去喝酒!”
    听起来,她们却是一路的寻着过来。
    “那你们找了我大半个县城,到底有何贵干呢?”胡宗宪却是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向她们问道。
    “你是不是跟我爹说了什么?”李婉卿是一肚子火。
    但胡宗宪如何不也是一肚子火?
    不过此时他心里有事,却也就按着性子,好生说话:“我也正想问你这个问题,如果不是你爹说什么,要把你们家的家财让我继承,我都会觉得你疯了。还好,他说了这么一条,我才知道,应该不是你在发疯。”
    这话听着,李婉卿倒是就缓和下来她那咄咄逼人的太度了,而小桃红也在边上说:“秀才,你倒是知道,我家小姐是看得起你的才情的,那也不枉我家小姐对你一番心意!”
    “我呸,闭嘴,我要吐了!”说这话的,却是李婉卿。
    “小桃红你是真不想活了吧?我怎么可能看上他什么见鬼的才情?”
    胡宗宪也难得在边上,拱手作揖:“桃红姑娘,收了神通,放小生一条生路吧!”
    “我之所以说,之所以知道不是她在发疯,是她这人向来抠门,认识这么久,你看她什么时候请我们吃过一顿好的?倒是你小桃红,不时还跟我分享些零嘴呢。所以说是把家产给我继承,一听就不是她的主意啊。”
    李婉卿听着,气得要杀人,不过胡宗宪却又说了一句:“若非如此,难道真是你煽动爹干出这疯事?”
    于是李婉卿只好重重“哼”了一声,干脆不再说话了。
    “你们有灯笼,不如送我回家吧。”胡宗宪这么平静地说道。
    而这个要求实在也不是什么太过份的事,只走了不过二十步,就到了胡宗宪家的巷口。
    “姓胡的,我并没有想要嫁给你。”就站在巷口,李婉卿却是这么对胡宗宪,极为认真地说道。
    胡宗宪也很认真地点头:“你我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我却也真的没想过娶你。”
    “若让我嫁给你,我宁可去死。”李婉卿为了表示自己的坚决,这么加了一句。
    “若让我娶你,我宁可你去死。”胡宗宪也很严肃地回应。
    李婉卿气得往他小腿踢了一腿,对小桃红招呼道:“走、走,回家去,让这狗秀才摔死早好!”
    看着她们主仆远去的身影,胡宗宪蹲在地上,揉了好半天小腿才扶着墙站了起来。
    这时却有一道黑影,从墙头翻跃过来,胡宗宪吓得刚要大叫,却就听着那黑影开口道:“汝贞,是我。”
    他定睛看去,虽是月光惨淡,却也是心头抹之不去的倩影:“霍家姐姐。你,你怎么了?”
    “扶我回去。”霍曼殊几乎无法站立,胡宗宪连忙把她搀住,这时也顾不上什么男女之防了。
    一路挪到了霍家的院子,霍曼殊取出锁匙来,胡宗宪把门打开,扶了她入内去,又再上了门闩。
    结果点上了灯,却是吓了他一跳。
    因为霍曼殊的脸色苍白得要紧,她捂在小腹上的手,不住有血,从指缝间渗出来,而她的腿上、手臂上,也有深浅不一的伤口,有的结了痂,有的还在渗血。
    霍曼殊伸手握住胡宗宪的手:“我怕是,撞鬼了,我去寻你,然后便在回来的路上,遇着了鬼怪。”
    她说着咳了起来,吐出两口血来。
    “我带你去医馆!”胡宗宪连忙对她说道。
    霍曼殊摇了摇头:“王医生去了府城,赵医生哪济得了事?”
    要不是王医生去了府城,小甘草也不敢随便跑去玩,药都不看火候。
    至于赵医生,胡宗宪是知道的,他只会开些去湿清暑的汤药,他有见血就晕的毛病,儿科妇人科他都不敢接,这跌打损伤,他更非所长。
    如送霍曼殊过去,简直问道于盲了。
    “我来,我不怕血。”胡宗宪伸手按着霍曼殊捂在腹部的手上。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