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作品:《回到私奔前夜》 李拾光懂了。
李妈妈心里其实是不忿李爸爸拉拔他自己弟弟,却不愿意拉拔她弟弟一把,心里不乐意了。
她小舅舅其实是个有勇有谋又很能吃苦的人,无奈从小体质就弱,一直缺乏机遇。
前世小舅舅一家虽然后来过的不错,但小舅舅自己却因为早年劳作将身体伤的狠了,一身伤病,不到五十岁,头发就白了一半
李妈妈每次提到李博光和她小舅舅,都要哭一场,说她命苦,说她命硬,不然好好的,怎么她儿子瘫痪,弟弟身体也那么差,女儿也一直住院,和病床打交道。
想到小舅舅,李拾光也心疼的有些揪起来,说:“妈,你不是说爸想承包竹子湖吗?那就让他承包好了,爸爸的主要精力肯定是放在家里的店上面,没时间看管竹子湖,就让叔叔和小舅舅一起看管,他们三个人合伙,老爸出钱,叔叔和小舅舅出人,利益均分,或者老爸得四成,叔叔和小舅舅每人三成,或者老爸三成叔叔和小舅舅每人三成半,具体怎么分,看你们怎么商量。
竹子湖那么大,老爸没时间管,叔叔一个人肯定看管不过来,小舅舅身体不好,肯定没有那么大精力看管整个竹子湖,刚好三家人合伙,对外面说的时候,别人也不会奇怪钱的问题。”
第56章
军训结束后, 学校准备迎新晚会,她们寝室的三个人都收到了邀请, 学生会邀请她们三个人挑首歌来合唱, “我听说你们军训的时候你唱了一首军歌,是过去从未听过的新歌,你们就唱那个吧, 叫《当兵的人》是吧?这歌是你原创吗?”
学生会的人都是人才, 在邀请她们之前就把消息给打听好了。
李拾光摇头, “不是我原唱, 我是听别人唱过。”
“谁写的你知道吗?”学生会音乐社的学姐问李拾光。
这几年音乐社和吉他社特别火,还有些比较有个性的学长居然书也不读了, 背着吉他流浪去了。
真是有个性。
这在这个年代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但他们就是做了,并且引得很多渴望自由但无法抛却枷锁的年轻人追随。
李拾光摇头。
这个她真的不知道,前世这首歌是人人都会唱的街歌, 谁会注意它的原唱是谁啊。
“没关系, 就写佚名好了,你们到时候就唱这个?”
孔嫣特别没有自知之明的欢乐拍手:“好啊好啊。”
“好什么啊。”陈香拎着她衣领将她扯开, “我不会唱歌。”
“我会我会。”孔嫣探出头来乱入。
被李拾光扯开:“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
这句话不知怎么戳到孔嫣的g点了, 她居然真的特别乖巧地:“哦。”就真的站在一旁捏着手指不说话了。
李拾光比较在意的问题是:“我们寝室四个人, 你只邀请我们三个?”
音乐社的学姐沉默了一会儿, “我回头申请一下。”
内心其实黑线不已。
找她们三个不过是为了噱头,谁知道会这么巧,这一届新生中长的最好看的三个人恰好都安排在同一个寝室。
她们寝室的另外一个女生她看了, 是一个小黑胖。
到时候三个姿态妍丽的美女旁站着个小黑胖,那场面……音乐社的学姐不敢相信。
不用问她都知道,社长是肯定不会让同意让那‘小黑胖’姑娘也上的。
陈香也说:“要是一起的话我们就上,不一起的话就算了,反正我也不会唱歌。”
孔嫣就在二人身后:“那我也不去!”
音乐社学姐说:“那你们三人就先将这首歌多练练。”
陈香和孔嫣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但对于唱这首‘李拾光的歌’还是很乐意的。
“这不是我的歌,为避免再被人误会,我们还是唱别的吧。”李拾光当初唱这首歌是不知道这首歌还没出现,她也不想剽窃人家的劳动成果,就不想唱:“其实我们可以不用唱歌,合在一起表演个别的节目也行,比如唱戏,我会唱越剧,之前听燕子哼了一段不知道什么戏,也很好听。”
孔嫣和陈香不会唱,还可以扮演成戏曲里面的其它角色,比如反串个男装什么的,就陈香那一米七六的大高个,反串小生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什么?”
李拾光本来是想到她这段时间每天练总教官教她的形意拳,脑中浮现出一首老歌叫《中国功夫》,心想要不三个人一边表演功夫一边唱这首歌,可又怕这首歌也没出现,到时候不小心剽窃了人家的心血就尴尬了。
唱戏曲总不会触雷了吧?
京城大多听京剧多,这时候电视机还没普及,年轻一代多是对越剧不是很了解,这个节目应该不会和人撞上。
学姐道:“你们先准备着,我去问问。”
结果四个人在寝室里掐着兰花指唱的一身是劲儿,学姐却来告知她们,只能她们三个人上。
李拾光和陈香商议了一下,为了寝室和谐,还是给拒了。
这事也没和燕月金说。
李拾光被拉歌那天一顿吼,彻底出了名,人人都知道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有个美女叫李拾光,和她一起同进同出的还有两位美女,三人被大家私底下戏称为国大三朵金花。
李拾光因为皮肤白的发光,被他们私下取了个外号白莲花。
李拾光听后哭笑不得:“让我知道是谁在背后给我取了这么个绰号我打死他。”
陈香她们哈哈大笑,实在是这段时间她们见识了她的怪力了,别看着她长的斯斯文文瘦瘦弱弱,小细胳膊又白又嫩,实际上力气那叫一个大,估计男生掰手腕都不一定能赢得过她。
这年代,白莲花还真是一朵花,陈香她们还觉得这个外号好听呢。
“总比我那什么红玫瑰好。”陈香一脸屎一样的郁闷。
陈香相貌艳丽,性格爽朗,像朵带刺的玫瑰,大家私下都喊她红玫瑰;
李拾光她们差点没笑死。
八六年刚好出了一部电视剧叫《烟雨蒙蒙》,里面就有个白玫瑰红牡丹的,听到他们叫陈香红玫瑰,她顿时就想到那在上海大舞厅唱歌的白玫瑰红牡丹了。
陈香气的用枕头打她:“你就不能想点好的。”
李拾光就笑:“没办法,看到红玫瑰我就想不到别的了。”
这年头好像很喜欢给人取外号叫什么花,她记得好像就这两年,还有个关于特警的电视剧,女主被人叫做霸王花。
燕月金放下手中的书,趴在床上看着她们文艺地说:“张爱玲说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脏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孔嫣转过头来兴奋地举手:“我!我!”
三人都莫名的看她:“你什么?”
“我是朱砂痣!”
陈香笑着拿枕头扔她:“去掉砂痣你是猪。”
孔嫣撅了撅嘴:“你才是猪!”
她气质纯美,像一朵清新脱俗的小雏菊。
所以她的外号,你们懂的。
李拾光乍一听到孔嫣的外号时,差点一口水没喷出来。
小雏菊?那不是菊花吗?
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的外号也没那么难听了,白莲花就白莲花吧,怎么也比菊花好吧?
果然幸福感都是对比出来的,她为自己思想不纯洁抹了把辛酸泪。
寝室的四个人,从刚开始入学时的剑拔弩张,在磨合了一段时间后,虽然还有些矛盾需要磨合,但大体上算是稳定下来。
比如燕月金在她们睡觉的时候动作很重,孔嫣喜欢不打招呼就乱动别人东西,陈香性子直,看到不爽的事情就喜欢怼,李拾光更是脾气凶悍。
但总体来说,还能过得去,基本上学习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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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谢成堂第二十五天站在汽车站外,看着川流不息的汽车在大门。
他点了根烟,狠狠地吸了一口,朝着天空吐出雾蒙蒙的烟圈。
省城里的一些高校军训已经结束,他知道,她是不会来了。
她没有按照当初她说的那样,报考省城的学校。
她说她妈妈希望她当一个老师,她爸爸希望她在机关单位工作。
他以为她要么报考省师大,要么报考省大,虽然在分数线下来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她来省城的几率不大,可他还是怀着希望。
她终是没来。
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烟头,他脚在最后一根还冒着火星的烟头上碾了碾,骑上摩托车离开。
回到住所的时候,院子里一群人在喝酒,对面那户人家的小孩才三岁,光着个肥嘟嘟的屁股,手里拿着跟棍子满院子里跑。
这是城郊的一个农村,谢成堂的表叔在这里租了一幢两层小楼,专门给他们这些在工地上的小工住。
众人听到摩托车声,就知道是谢成堂回来了,纷纷露出戏虐的笑容:“成堂,吃过饭了没啊?”
“快上楼去吧,你老婆问过你好几次了!”
谢成堂皱眉:“我哪来的老婆?”
“卧槽,你小子,你老婆都快生了,你居然说这样的话。”
谢成堂将摩托车推到正堂后面的院子里,前面的两层楼房是住所,中间是个狭小的院子,平常他们在这里洗菜洗衣服,晾衣服,后面是两间屋子,一间当了厨房,一间了做了员工宿舍,因为靠近厨房,这间屋子非常热,里面只有一台大电扇呼呼扇着风。
这已经比较不错的住所了。
谢成堂径直去了后面的厨房,掀开汤锅看到里面有冬瓜咸肉汤,盛了一大碗。
里面咸肉已经没了,只零星地飘着几片切的极薄的冬瓜片,大口喝完后,又盛了饭。
橱柜里果然放着一碗菜,是表婶特意留给他的。
他长了一张极为俊美的面孔,留着长长的刘海,一直拖到鼻尖,瘦长的身材,冷峻的面容,让他浑身散发着一股颓废的美感。
他表婶总是心疼他太瘦了,知道他每天晚上要去车站等什么人,到八点才回来,就给他留了菜。
有时候回来菜已经被人偷吃了,被他找到机会教训了几次之后,表婶留给他的菜就再没人敢动。
十九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足足吃了两大海碗的饭,才将将吃饱,起身回到楼上。
赵美心靠在床上,单手抚着肚子,满脸阴沉:“你又去车站了?”
谢成堂不耐烦地脱下背心:“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