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不愿放弃生命
作品:《末世第七城》 如果单纯论格斗技巧,在叶记团伙内曾锐绝对是比不上张鹏和坎巴的,并且差距还不是一星半点。
但为什么每一次动起手来,曾锐造成的杀伤反而要更大呢?
那主要还是跟因为个人的狠辣程度有关。
曾锐可以说是几乎没有经过任何专业性的训练,最初时他的身手顶多算是一个散打爱好者,比普通人强点儿,但绝对有限。
而经历过无人管辖区这一年多生死之间的磨炼后,让他养成了出手快准狠的习惯。后来在跟张鹏学习的过程中,以张鹏这么一名实战型选手教出来的自然也是一些相对杀伤力更足的杀招。
所以仔细观察曾锐的每次出手,在与人搏斗时可以说是没有半点花哨可言。他始终追求的是以最快最狠的方式将对方击倒。
这也是为什么,曾锐说后悔这次的行动没有一块来,哪怕是蹲大牢也不愿意看到现在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如果当时他在场,那只要出手了势必就是奔着将对伙干死去。
在乐都门口如果曾锐率先出手,直接将这群城南的小篮子干死几个,那可能后来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而此时除了瘫坐在包厢正中间好似痴呆的黄毛外,包厢内仅剩下两名始终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马仔了。
这两名马仔内心有些庆幸,自己当初划水的举动是多么正确,出工不出力也能少挨一顿揍。
可好运并没有一直眷顾他两,死神一般存在的曾锐将桌上被砸的只剩下啤酒把手的啤酒瓶朝着他两递了过去。
“一人往他右腿上扎十下,今儿我放你们走。”
曾锐语气平淡,但结合他之前的行为却显得那么的不可置疑。
“哥,我们俩就是打杂的!您放我们一马吧!”
“对啊!哥,我俩从头至尾就没动手,这事儿真和我俩无关啊!”
俩人自然不敢接过啤酒瓶,只顾着跪地上不断磕头求饶。
“哗啦!”
曾锐将啤酒瓶放在地上,左手撸动枪栓,将仿六四对准了跪在地上的两人,冷声说道:“要么你俩扎他,要么我崩了你俩,三秒钟不扎,你俩死!”
“一!”
两人面色惨白,没想到不知不觉中自己的生命就已经开始了倒计时。以曾锐刚刚出手的凶狠程度,他俩丝毫不怀疑曾锐是真敢把他俩崩死!
“二!”
“啊!!!”
其中一人整个人忍不住的颤抖,大吼了一声,一把捡起碎裂的啤酒瓶朝着黄毛扎了过去。
“噗嗤噗嗤!”
黄毛也不抵抗,任凭那人拿着啤酒瓶朝自己右腿上一顿猛扎,当场鲜血直流。
十下扎完,那人身体也不抖了,大口喘着粗气望向曾锐道:“爷,我能走了吗?”
曾锐瞥了一眼指着另外一人喊道:“该你了,扎完了我让你俩一块走!”
见自己兄弟都已经在黄毛身上动手了,另外一人也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心一横也朝着黄毛右腿扎了过去。
“噗嗤噗嗤!”
又是十下,黄毛的右腿血刺哗啦。
两人同时抬头望向曾锐。
“跪好,我处理了他,马上放你俩走。”曾锐话语冰冷不带一丝感情,拿着仿六四朝着黄毛走去。
两人跪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此刻整只右臂脱臼,右腿也被扎的近乎没有知觉的黄毛猛然抬头道:“哥们,杀人不过头点地,我也是吃乐都饭的。你掰也掰了,扎也扎了,是不是差不多得了?”
“你要是这个态度,那这事儿肯定完不了。”
曾锐轻飘飘的回了一句,整个人俯身把仿六四的枪口塞进了黄毛的嘴里。
“你呢,吃谁家饭跟我半点关系都没有。我这人做人的宗旨就是这样,谁要动了我兄弟,能十倍奉还的,我绝对不抠抠搜搜只还八倍。”
曾锐神态放松,随口说道与他之前展现出的屠夫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要说差不多得了,其实也没错。就你这么一马仔,气我出到这个程度,确实是差不多了。但你这个态度老子很不满意啊!出来混,有错就要认,被打了就该立正!你踏马在老子面前都跪下了,你还充个jb的英雄好汉啊?啊?!”
曾锐拿着手里的仿六四疯狂的往黄毛嘴里塞,梗着脖子喝问道。
见着曾锐这副模样,黄毛面如死灰,自知今日自己恐怕是难逃一死了。
谁知,曾锐话锋一转,语气缓和的说道:“想活?也行。你现在给我磕三个响头,大喊一声叶爷,我错了,我就放过你,你看咋样?”
原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黄毛,在听到了曾锐侮辱性的要求后,竟然满脸希冀的连连点头。
“行,既然你不跟我装战士了,我就给你这个机会吧。”
曾锐也是个说到做到的主儿,把仿六四抽了出来,玩味地看着黄毛说道。
“哐哐哐!”
黄毛脑袋磕地,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嘴里喊道:“叶爷,我错了。”
“听不到,你要是再这么小声音,我直接给你崩了。”曾锐摇了摇头道。
黄毛打了个激灵,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嘶吼道:“叶爷,我错了!”
“诶,你要是这个态度就没错了。”曾锐挺满意的回了一句。
随即卸下弹.匣,左手拉扳击框向下,往右一顶。双手灵活的舞动,没过三秒钟,仿六四就变成一堆零件散落在地了。
“要论玩这个,我踏马能算是你祖宗。行,你这儿我就干到这里了。告诉你家主子一声,这事儿不算完,该收拾的,一个都跑不了。”
随即,曾锐迈着大步一脸风轻云淡的推开了包厢门向外走去。
黄毛向后一倒,整个人平躺在地上,从鬼门关前捡回一条命的他甚至还有些庆幸。
从在南湾区高中毕业起,黄毛已经在路上跑了十来年,做过不少断子绝孙的事儿,也挣过不少没数的钱,这两年被收入星仔麾下后才算是真过了两年好日子。
不再担惊受怕,不再想着过了今天没明天。只想着怎么能多挣些钱,够自己这辈子花了就收手。
在包厢里护着莫明先跑,是他的责任。要说冲曾锐开枪杀人,他是真没这个胆儿,因为只要响了,就意味着跑路。而跑路,就代表着他得放弃现在相对安逸富足且有面子的生活。
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真舍不得放弃自己好不容易踩着无数人头顶上拥有的一切。
可他还是让仿六四响了,因为在那一刻他做出了取舍,要么死,要么跑路,相比于跑路,他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