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虎

作品:《兽猎

    原始森林遍地是宝,但并非人人有份唾手可得,能者取之。
    “砰!”
    墨绿的叶海间爆发一声枪响,静谧的世界宛若被重击而碎的玻璃,大珠小珠落玉盘,碎落满地。
    子弹穿过树叶的缝隙,朝一只近在咫尺的狼獾扑去。狼獾还没反应过来,子弹擦着它的耳边掠过。
    死里逃生的狼獾惊叫一声,转身急逃。说时迟那时快,“砰!”又一声枪响,子弹如闪电穿空,溅起点点血滴,鲜血飞洒处,野獾应声倒地。
    “哗啦”,枝叶摇动,一团,两团绿叶竟然站起来,脱离枝叶丛,走向倒地的猎物。
    “姥姥的,差点白忙活。”
    绿叶团成精了,不仅会走,还会说话。
    “牛十三,这么个大家伙也脱靶,该好好练练枪法了。”另一绿叶团岂止会说话,更会回答。
    仔细辨认,“它们”并非绿叶,而是人,全身披着树叶伪装的人。只见两团“绿叶”先后扯下头顶的一圈叶子露出庐山真面目,原来是牛十三和魏国书。
    与野獾交臂失之的那一枪正是牛十三的杰作,幸亏魏国书眼疾手快补上一枪。
    或许该归咎于糟糕的运气,又或许是人太多引起了动物的警觉,连续数天,数十绳套陷井并没有带来任何惊喜,哪怕一只兔子。这些天,游击队训练量大,消耗大,仅仅依靠野果草根和昆虫无法度日,牛十三只好拿起枪去打猎,在一处山沟里潜伏。虽然牛十三的枪法惨不忍睹,但优秀猎人的其他本领都具备了,发现,追踪,伪装,消除痕迹和耐心伏击,除了最后一击,全部完美,那只出来觅食的野獾甚至游荡到了牛十三眼前都未察觉到他的存在。
    “啧啧,好家伙,有四五十斤吧。”
    这是一只成年狼獾,体型硕大,魏国书试了试,未能扛上肩膀。
    “俺来。”
    牛十三先摘些树叶擦拭狼獾身上的血迹,再用嚼碎一把树叶堵住创口,然后单手一提,一甩,眨眼间狼獾搭到了肩膀上。
    “野兽的鼻子比狗还灵,猎人身上绝对不能沾染血迹。”
    “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要不是鬼子侵略,你肯定能成为富甲一方的猎户人家。”
    既是感慨又是调侃。
    可牛十三不这么认为,对后半句不认同:“即使赶走了鬼子,俺顶多也只能混个半饥不饱。无论打多少猎物,都不够地主老财雁过拔毛。”
    矛头直指吕家。对于三关镇的老百姓而言,吕家就是一座大山,在鬼子来之前与贪官污吏沆瀣一气疯狂压榨他们,压得他们喘不过气,鬼子来之后,情形还是一样,没有质的区别,前者敲骨吸髓,后者直接用刀吃人。
    魏国书想说什么,欲言又止。作为政工人员,他的思想更远,飘到了赶走侵略者后的政治格局,灭掉吕家?那中国上千上万个形形式式的吕家怎么办?比他们更恶劣的四大家族怎么办……
    当他们回到营地附近时,一个白天已接近尾声,层林尽染夕阳金光。
    这是一个新的营地,安扎在一段树木较为稀疏的缓坡上。之所以不惜麻烦搬迁,是为了实践检验“无烟灶”的成效。过去的几天,他们尝试了挖了十多个灶坑,试验结果均难以令人满意,许多技术细节尚需改进。
    今天,老马和几名队员在斜坡上又挖了一个改良坑灶,还有三条排烟通道。坑灶口上置了一口铁锅——那是从老马家里带来的行军锅。
    彼时,老马正蹲在坑灶正面的入柴口生火,火苗跳动“毕啵”炸响,烟火随热流上升,由于灶口与铁锅的缝隙用泥土封堵住了,浓烟自然而然钻入坑灶后方的排烟口,顺着贴在地表的排烟管道斜上流动,排烟管道三分二段向天敞开,但覆以厚实的枝叶,浓烟在涌向管道尽头的过程中慢慢渗透,飘散,从牛十三的角度远远望去,基本看不到烟雾痕迹。
    成了!
    牛十三与魏国书击掌相庆。
    队员们纷纷跑过来迎接,见到牛十三肩膀上的狼獾,情不自禁欢呼雀跃:被饥饿折磨好几天了,终于开荤。
    真是双喜临门,皆大欢喜。正好,锅里的水已经沸腾。牛十三手脚麻利处置猎物,断头,剥皮,去内脏,然后整只扔进沸水里。
    尽管是清煮,仍然挡不住肉味飘香,饿了一天的队员们围着铁锅口水直滴答,一个个不自主地吞咽。
    “一顿饼你着什么急拱啥拱,这么大一只狼獾,呆会保管让你撑死。”
    可能是被在推搡吃了亏,田有余又与老冤家铆上了。
    “放开肚皮吃,老子能干掉半只。”
    半只?!
    魏国书赶紧高声宣布:“扯淡,猎物来之不易,这只狼獾分四天吃,每人每天二两肉。”
    别看狼獾个头大,其实除去骨头血液以及皮毛等之后,有价值的肉并不算太多,况且通过狩猎获取食物的方式缺乏稳定性,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哪,必须精打细算才能渡过艰难的深山生活。
    苦等一刻钟,锅中开水再次滚沸,一层黄油浮出水面,初时薄薄的一层,金黄剔透,继而逐次增厚,黏稠如糕。
    老马忍不住舀上一勺,闻了闻,好香!
    浅尝一口。美味!
    “让俺尝尝”“让俺尝尝”
    饿鬼声此起彼伏,,都等不及了,争先恐后。
    “全体都有,列队!”
    魏国书喝道。
    军令如山,队员们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铁锅,在魏国书面前排成两行。
    训话开始。
    “都几天没吃过一顿像样的了吧。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说实话,俺也饿,非常饿,可是,咱们是战士,光荣的游击队战士,吃苦耐劳是咱们的本色,如果连食物的诱惑都抵挡不住,还怎么与鬼子斗争?老龟田摆上丰盛一桌,你们还不得跳槽?”
    见队员们羞愧低头,魏国书停下,顿了顿,说:“来,继承八路军的优良传统,饭前一首歌,不忘国难,牢记军人职责。今天俺教大伙唱一个,就那个《义勇军进行曲》。”
    “好!”
    鼓掌。
    掌声之末,雄壮嘹亮的歌声乘风而起,飘荡在山岗上……
    等队员们学得差不多,肉汤已好,老马盛满仅有的六只破碗让众人轮流畅饮。
    “好,喝,好,烫!”
    有嘴巴馋的烫到了舌头。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马叔,忘了放盐巴,好淡。”牛十三说。
    老马苦笑,从一个罐子里取出一个纸袋,展开,往锅里倒,可是什么也没能倒出,抖抖,才见一两粒白色碎末的东西落入汤中。
    “所有的盐都在这里了。”
    老马抖着油纸说,临末将纸袋浸入锅烫里,再反过来倒提着浸另一边。
    牛十三侧目看向地上的狼獾皮毛,捡起:“这玩意值点钱。”
    “小马,二愣,”
    “到。”
    俩人应声站到魏国书面前。
    “明天你们走一趟,把皮毛拿去卖了,换点油盐和粮食回来。”
    “啊?”小马不情愿,“能不能换个人,俺还要跟小牛哥学打猎。”
    “这是命令!”
    “是。”
    突然,“嗷——”怪叫声响彻山林。
    “老虎!”
    牛十三反应极快,抓枪,四周观察。
    “在那,在那!”
    有人尖叫。
    是一头斑斓猛虎,如假包换,就在山坡顶。灰蒙蒙的夜色衬托下,一双眸子亮如明珠,闪绿发亮。
    送肉的来了。
    第一反应之下,好几人包括魏国书举起步枪瞄准。
    “不要开枪。”
    牛十三着急阻止。老虎不同于狼獾,其体积庞大,除非击中要害,否则两三颗子弹都难以放倒它,再者老虎聪明,凶残,而且和狼一样记仇,游击队需要长期在这片森林里训练,如果今天不能将其击毙,那么遭其报复是必然的。
    老虎冒昧造访,估计是循着狼獾的血腥味一路跟踪而来,又或者是肉香的吸引。
    “点篝火。”
    牛十三丛林经验丰富,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状况。持续跳跃的火光足以吓阻老虎的脚步。
    果然,三堆篝火围绕在队员们身周的时候,老虎烦躁地咆哮了几声,然后无奈退去。
    “小牛哥,要是你能驯服这头老虎,俺们以后就不用怕鬼子的猎狗了。”
    很天真很疯狂的想法,也只有像小马这样的少年才会毫无顾忌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