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上一案奇妙收官一

作品:《鼠人文明之锐蝉王朝

    在甲图全力以赴搞清财司账目时,法司上情已经在贸镇以及贸镇周边走访了所有上告的百姓,在走访过程中他对每户上告的百姓都说了一模一样的话
    法司上卿对上告百姓们说:“下官实在是对不住你啊!下官知道上礼是对你们造成了伤害,但是上毕竟是一军主帅,王现在已经把他的爵位降了一级,他虽然不会再对你们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但是他可能也不会愿意再多给你们赔偿。”
    百姓们听了这话当然都很不满意,他们都急了!上卿在百姓们面前表现出很同情他们的样子,他给这些表示不满的百姓们出了同一个个注意。
    上卿对表示不满的百姓们说:“我们法司的官员都很同情你们这些受害人,可通过审判我们也不能为你们伸张正义!我对此也是心存愧疚啊!我会在这待二天,我离开前一天会在上礼位于贸镇的府邸内召开案发现场听证会,现在上礼府上只有我们法司的官员在看守,到时候你们可以随意拿些财务,我们法司的官员什么都看不到,上礼日后也绝不会因为此事追究你们,因为他自知理亏在前,所以拿回自己应有赔偿的最后机会也就此一次了。”
    百姓们听了这话都半信半疑,但是他们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去参加那场设在上礼府中的听证会。
    听证会当天,在听证会现场也就是上礼府中前院内聚集了超过三百名百姓。
    听证会开始后法司上卿在前院内对百姓们说:“大家安静!今天让大家来,是让大家看一下,如果上礼被判有罪,他府内值钱的财务都在你们四周,你们可以按自己的需要来取。你们知道了吗?”
    来参加听证会的百姓们这时发现,他们四周布满了值钱的物品,这那里是一个听证会啊!简直像是一个分赃会。
    前来参会的百姓们看着自己周围的财物眼馋时,上卿又说了一句:“当然了,你们不一定能赢!你们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些东西,所以我们看着的时候你们不要动。”
    说完这句话,法司的官员除了上卿本人都撤出了前花园,这都是上卿事先安排好的,他的人走后,他也端起茶杯喝茶,他的这一口茶喝了好久,他的目光长久的停留在了他的茶杯中,他的神情和法司其他官员的举动分明是告诉在场的百姓们,你们自己看着办想拿回损失的就拿我们不管,我们也没看见!
    法司官员撤走后不久,有胆大的百姓就开始顺手牵羊,一个人如此就有下一个人学样,一个接一个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上府前院很快就演变成了集体哄抢财物的案发现场,安静的氛围一旦被打破,过了不多时上府前院就变的人声鼎沸了“是我的!”“这是我先拿的!”“这个我要的呀!”
    上卿看到局面发展的差不多了,他掷杯为号,他的杯子摔碎的同时,他大叫一声:“大胆刁民!怎可哄抢他人财物,来人啊!把他们拿下。”
    上卿的杯子摔碎之时,法司的官员都再次出现在了前院,他们不是来抓捕刁民的,他们只是来驱赶这些百姓,他们嬉皮笑脸的把百姓劝出了上府,在此期间他们没有和百姓发生过多的身体接触。
    百姓走后,上卿一头撞向了自己面前的桌角,他撞完后满面鲜血,他对自己的手下说:“暴民打砸抢!我们阻拦他们,他们手持武器打伤了本官,你们中也有多人受伤,开始吧!”
    上卿手下开始打砸上府前院,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小时,被打砸过后的前院是一片狼藉。
    完事后,法司官员叫来了当地防卫队,防卫队的人进府一看也是大吃一惊!
    他们说:“谁干的!太猖狂了,简直是胆大妄为!你们上卿怎么还受伤了!我们这就去拿人。”
    上卿叫住防卫队的队长说:“兄弟啊!不要去了,百姓人数众多,我也没看清是谁干的,你这一去恐怕又要激起民变,还是我们法司想办法把这件事平息了吧!这毁坏的财务也由我们法司一力承担,你只需给我一份案情记录就可以了。”
    防卫队队长本就知道这件事麻烦,激起民变当然不好办,日后要是上礼怪罪防卫队守卫地方治安不利也不好办,现在法司愿意一力承担自然是好事,他爽快的答应了法司上卿的要求。
    他说:“上卿,好说!出案情记录是属下分内之事。现场就给您办,只是您的伤情?”
    上卿说:“不要紧!不过在案情记录中要写的重些。我伤的重了,闹事的百姓们也好收敛一些,不是吗?”
    “哈哈,好说,这个我懂!”
    防卫队队长现场就按照上卿要求写了一份案情记录,记录中写道:暴民三百余人手持武器冲入上礼府中打砸抢,抢走物资众多、砸毁前院及府中其他各处、打伤多名看管上府的法司官员,重伤法司上卿至其当场不省人事。
    上卿看了这份案情记录后很满意,他让自己的副手客客气气的送走了防卫队。
    防卫队走后,他马上开始就地写上礼一案的结案陈词,写完结案陈词上礼一案就可以盖棺定论了。
    上礼这案子上卿判的可是太有水平了,判决书中写道:案件查明主要事实如下,一;上礼家人有侵占他人土地的行为。二;被侵权人上告法司,法司主审上侵权案件的官员,枉顾事实偏袒当时身为中阵幼军主帅的上义,造成上告人无法通过法律得到自身权益正当合理的维护,因此造成民怨四起。三;通过本司对上述案件的重新调查,现已查明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上及其家属未有行贿法司审判人员的行为。四;百姓合理诉求长时间得不到法律的公正对待,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姓们积怨已深,群情激奋之下聚众至上在贸镇的府邸企图讨要自己认为应得的赔偿,在此过程中聚集的百姓先与上府护卫发生打斗后被正巧护送上回府的中军幼军战士看到,事发时战士们不知详情,一心想护卫主帅府邸不受外人侵扰,情急之下战士们与冲入府内的百姓发生冲突,随着冲突的升级进而演变成大规模军民冲突。
    本案焦点在于,上是否指使军队袭击手无寸铁而且是正当主张自身权利的百姓。查案得知当时介入军民冲突的百姓有上百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据此推断军方对百姓动用武力,对百姓动用武力的军方人员是直接听从上指挥的随行护卫军,由此推断上是这次冲突的发起人。
    此后从本案查证到的证据可知,一;冲突当时百姓手中有锄头。二;上义返回府邸时百姓已经与府中护卫发生冲突。三;冲突中有在上府中发生打斗的痕迹。
    冲突当事人百姓一方对上述事实的解释是,锄头只是农具不是武器,率先动手打人的是上的家丁,他们是被后来赶到的战士们赶入上府的。
    冲突当事人军队一方对上述事实的解释是,当时前来府中寻衅滋事的暴民以锄头为武器冲入府内大肆砸抢,战士们不得以出手驱赶冲入府中的暴民,在此过程中,军方自始至终没有动用过激的武力,只是动用最低限度的武力驱赶暴民入府砸抢。
    双方辩词来看,军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自己说的是事实,军方是被告,又是强势的一方,本案疑点利益应该归于弱势并且是原告的百姓一方,就此而言本来虽然在上府内发现被锄头打砸过的痕迹,但就此难以完全支持军方的说法认定是暴民入府砸抢在先,因为从事件后果看百姓受伤人员明显大大多于军方,本案应当判百姓放获胜,被告不单要赔偿原告方损失而且此次事件中的军方负责人上还应当接受司法调查,因为他涉嫌刑事犯罪。
    然而本案的最终判定源于原告方的一次严重违法行为,原告方在最后一次进行案发现场听证会时竟然在我司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然打砸抢,他们毁坏他人财物、抢劫他人财物,在此期间他们还打伤我司维持次序的官员,最为恶劣的是,他们重伤本案的主审,将其当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昏迷不醒,后来幸得当地防卫队出手干预,才避免了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此事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可翻阅本案案卷中附录的防卫队案情记录。
    此事发生过后,原告方目无法纪肆意妄为的真面目昭然若揭,他们在本案办案人员亲眼见证下犯下的暴行足以证明他们一向以来就是暴民,如果说他们是暴民无疑,那么军方所言就是可信的,本案中还有一个被原被告双方都忽略的一个关键点,这个关键点也可以佐证军方使用武力是出于自卫、是及其克制的,这一关键点就是:与军方发生冲突的百姓虽然有过百人受伤,其中虽然重伤者不少,但是没有一人之伤是被战剑所伤的,是想当时战士们面对穷凶极恶手拿锄头作为武器的几百名暴民,军方的战士们居然没有一人拔剑,可见事发之时军方是多么的隐忍,他们考虑到暴民毕竟也是锐蝉子民,没有司法判决不可以随意打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