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斯的邀请

作品:《总管原名格蕾丝

    等一幕剧结束了,洛丽丝矜持地向后台走去。
    从帘幕的缝隙,格蕾丝能看到有几位绅士正殷切地等待着她。
    实际上,在正规剧院,这些幕布是不太可能留下这么大的缝隙的。
    而会所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想让别人看看,洛丽丝有多么受欢迎。
    人都是有攀比心理的,越是这样众星捧月的交际花,越是会呈滚雪球的态势,越来越受欢迎。
    直到出尽风头,达到巅峰,其后大多数人都会急转直下,仅有少数人能够继续维持这样的高人气,成为会所里的头牌。
    洛丽丝看起来态度并不算热络,用格尔达的话来说,那就是“装模作样”。
    她说这话的时候,总让格蕾丝想起梦里的一句经典台词——贱人就是矫情。
    “真不知道她在矜持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从哪个修道院出来的修女呢!”格尔达的五官不算特别出众,但她的眼睛非常漂亮。
    成年人的眼白里往往掺杂着红血丝,有的地方还有淡淡的发黄的迹象。
    格尔达的眼睛却不是这样,她的眼白像孩子一样,有一层不易察觉的淡蓝,这使她的眼睛看起来清澈明亮,就像不谙世事的少女。
    这大概是她的特色,因此她表现出来的性格,常常带着少女的骄矜。
    很明显,有很大一部分客人是很吃这一套的。
    何况格蕾丝这种看起来没有攻击性的长相,一看就是个很好说话的人。
    格尔达在她面前,表现得有些放肆。
    约瑟夫听了她的话,心底对洛丽丝有了一丝向往。
    哦,要是坐在我旁边的是这样一位冷淡矜持的女士该多好啊!
    现在的这一位简直令人害怕!
    “要去后台看看吗,先生?”格蕾丝及时把自己的雇主解救了出来,同时隐瞒了他的身份。
    等两人去了后台,格尔达和旁边的几个小姐妹抱怨了起来,“我真不明白,现在的绅士们都喜欢这样虚伪的女人吗?”
    “男人总是渴望征服一切,越是难得的才越渴望。”其中一位女士说了这样一句富含哲理的话。
    当然了,这句话显然不适合公爵大人和总管先生。
    “我们就去看一眼,然后趁机脱身,怎么样?”公爵大人已经急慌慌地把羊皮小钱包拿出来了。
    格蕾丝看着他手里扯出来的一大卷钞票,抽了抽嘴角。
    他们只是象征性地往后台那里看了一眼。
    洛丽丝坐在化妆台前,旁边有五六位绅士围着她,热络地说着什么。
    趁着“妈妈”路过的功夫,约瑟夫把一大卷钞票塞给她,拉上格蕾丝,转身就走,活像后面有洪水猛兽。
    直到出了会所大门,他才长舒一口气,“现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我怎么会相信那种鬼话?”
    格蕾丝为那位出馊主意的先生默哀了一秒,毕竟过了今天,那位先生恐怕就要被公爵大人列入拒绝往来黑名单了。
    这时一位衣着考究的女士路过,顺手把一张名片塞进了格蕾丝的口袋。
    格蕾丝一件莫名地看着这位女士,在对方满含深意的眼神下,拿出名片看了一眼。
    卡片上面写着“你愿意送我回家吗?”,背面还带着住址。(1)
    发现她看完了名片,那位女士登上了马车,徒留格蕾丝一人风中凌乱。
    摄政街不仅仅有面向男士的会所,也有面向女士的沙龙,只不过更加隐晦罢了。
    那位女士少说也有四十岁了,给她这张名片是什么含义,不言而喻。
    小伙子,不想努力了就来找阿姨吧!
    “哈哈哈……”约瑟夫在旁边终于忍不住笑了。
    “哦,给我看看,格雷厄姆,没准儿我还认识她的丈夫呢!”
    格蕾丝默不作声地把名片丢掉了。
    一天到晚都是些什么事呀!
    为什么她不把名片给公爵大人?
    格蕾丝看看自己的身板,觉得自己应该不符合富婆的标准。
    难道说自己长得比较缺钱?
    伸手拦住一辆四轮马车,两人鬼鬼祟祟地回到了别墅。
    一夜好眠。
    第二天,当格蕾丝在仆人大厅和其他人一起用餐的时候,亚当把熨好的报纸递给她。
    由于丹尼尔斯别墅仆人不是特别多,因此大家都在同一个地方吃饭。
    作为仆人里的一把手,格蕾丝每天要带头祷告,然后开始用餐。
    在这个朴素的餐厅里,仆人们的座位严格地按照等级排列,甚至比主人们的餐桌还要森严。
    格蕾丝也是在第一天的时候发现的。
    有她在的时候,下级仆人是不敢说话的,只有在上级仆人点名的时候,他们才会紧张地回应一两句。
    而当格蕾丝放下刀叉的时候,其他仆人就会立刻停止进食,就好像他们的消化系统长在格蕾丝的肚子里似的……
    为此,格蕾丝用餐的速度总是很慢。
    此时她已经吃了半饱,为了给亚当留出用餐时间,她顺势拿起了报纸,阅读了起来。
    餐厅里只有刀叉碰撞时的声音,仆人们都静悄悄地用着早餐。
    受公爵大人的影响,格蕾丝对命案很敏感。
    当看到“入室抢劫杀人案”的时候,她的目光就汇聚到了一起。
    “昨日上午八点,卡姆登镇主街的几位女士发现了邻居安德森家的异常,两位巡街警察撞开大门,发现了死在家中的安德森夫妇。
    苏格兰场的弗格斯探长迅速赶往现场。
    据悉,安德森先生家中被洗劫一空,警察局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根据街坊反映,安德森先生是一位勤恳的银行办事员,他的妻子安德森太太,是一名家庭女教师……”
    在报道中,还印了一张铜版画,蒙面凶手拿着一把滴血的尖刀,安德森夫妇浑身是血地躺在卧室的地板上。(2)
    不过既然是抢劫案,想必这件案子也没什么悬念。
    格蕾丝这样想着,兴致缺缺地放下了报纸,开始吃盘子里的培根煎蛋。
    然而当她用餐完毕,来到雇主的餐厅时,她就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公爵大人现在两眼放光,神情和昨天别无二致。
    不用想,他一定又找到了逃避相亲的借口。
    “这件案子绝对没有这么简单!”约瑟夫煞有介事地冲着伯爵夫人说道。
    “可这是苏格兰场的事。”伯爵夫人并不接招。
    “不,作为一名治安官,我有义务对同行的错误判断进行纠正,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
    约瑟夫再三坚持,伯爵夫人只好同意他最近可以忙自己的事。
    要放在往年,伯爵夫人绝对没有这么好说话。
    而今年之所以这么好说话,是因为眼下还没到四月份,很多淑女还没有回到伦敦,伯爵夫人暂时还不急。
    公爵大人如蒙大赦,冲着格蕾丝使了个眼色,两人就匆匆外出了。
    马车上,格蕾丝反复阅读那篇报道,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格蕾丝:“……”
    所以公爵大人就是在找借口……
    “别误会。”约瑟夫察觉她的目光,拿出一个信封,在她面前晃了晃,“我和弗格斯探长合作过一次,这次真的是他要求我帮忙的。”
    格蕾丝接过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纸,内容非常简短:
    “来卡姆登镇看看,这个案子远比晚宴有趣得多。”
    看起来这位弗格斯探长的确对约瑟夫有所了解。
    当两人来到卡姆登镇的时候,死者的尸体早就被抬走了,只剩下地上用白色粉笔画出来的线,标注着死者倒地的位置。
    “乔治那小子哪去了?你把他解雇了?”弗格斯探长好奇地看了格蕾丝一眼。
    这位探长说话相当不好听,而且对待贵族也不怎么使用敬语,因而他的升迁也格外困难。
    “这是格雷厄姆,我的新总管,这位是弗格斯探长。”
    约瑟夫介绍完毕,格蕾丝对着弗格斯探长扶了下帽檐,两人就算见过了。
    弗格斯探长穿着一身厚重的箱型外套,头上戴着一个半旧的高礼帽,单从着装上看,还没有伊登庄园的马夫体面。
    不过来的一路上,约瑟夫也说了不少和他有关的事。
    这位探长虽然情商不太高,办案倒是很有一手,是个不错的警察。
    “尸体已经运走了,明天带你去局里看看。这是照片,先看看吧!”弗格斯探长把几张银版照片递给约瑟夫。
    这些照片被相框包裹着,上面还覆盖了一层玻璃。
    之所以这些保护着,是因为这时候还没有底片一说,同一画面的相片就仅此一张。
    且银版相片表面非常容易磨损,如果用手指刮擦几下,图像就会被擦掉一小块。
    进了室内,把帽子挂好,格蕾丝凑过去,和公爵大人一起看照片。
    照片里的死者表情都有些狰狞,想必临死前,面对凶手的时候,两人都曾怀着恐惧往外逃,但最终都失败了。
    其中男主人安德森先生身上穿着的是快到膝盖的男士长衬衫,以及一条亚麻睡裤。
    这种长衬衫通常被当做男士睡衣。
    他身上的伤口集中在上半身,衬衫也几乎完全被血浸透。
    安德森先生死亡时的位置,是在卧室门口。
    而他的妻子安德森太太,则仰卧在窗边。
    这对夫妻在逃命的时候,选择了不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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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际上这句话是当时的一种约p暗示,并不一定是真的要送谁回家,这种名片在当时风月场所非常常见。
    2铜版画:是用蜡涂在铜板上,用针刻出来的画,这种画在刻画完毕后,要把铜板浸泡在酸性溶液里,这样被针划过的地方,就会被腐蚀,等到浸泡完毕,清洗掉蜡层,就会留下一个带有画面的铜印章。现代的很多纸钞上面的图画,就是用铜版画技术做成的,不过防伪标识什么的,就是另一层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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