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作品:《我在七零当炮灰》 百货大楼虽然物品更为齐全,但是经常能来百货大楼购物的还是少数人,如今不年不节的,进来的人不多,也就谈不上拥挤。
两人先是来了摆放着食品的柜台,上面摆放着各式糕点糖果,有绿豆糕、桃酥、米花糖、糖角还有糖果,红的,绿的,黄的,花花绿绿地堆在那里,看起来十分好看。
“晚晚,要不要买些糕点糖块的?”至于给家里人买倒是不至于,因为陆维东这次回来,该买的已经买了,带媳妇来肯定是要专门买给媳妇儿的。
清萱淡淡地扫过那些糕点糖果,这些东西做的不是很精致,而且,“算了吧,我不喜欢吃太甜的。不过,我们要不要买一点回去给爹娘他们?”
清萱背对着柜台,小姑娘清脆悦耳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柜台后面站着的售货员耳朵里,售货员翻了一个白眼,心道:他们百货大楼的东西,可都是稀罕货。这小姑娘怕不是没钱吧?还说什么不爱吃甜的,到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看哪个不爱吃甜的?看这衣服穿的土里土气的,肯定是哪个大队出来的穷村姑!
“不用,这些东西我前几天回来的时候已经带给爹娘了。”陆维东特别淡定地回答,“你看看你要买什么?”
陆维东倒是说的大方,他似乎忘记了一件事,他不是除了返程回德州的车票钱和路上需要买饭的钱,其他都给清萱了吗?咳咳,当然,给媳妇买东西的钱还是有一点的,幸亏清萱没有买买买,要不然就要清萱直接付钱了。
“好吧。”清萱点了点头,但还是想到,最好回去的时候给陆家人带着东西,所谓的人情世故嘛,她懂得很。
两人在一楼转了一圈,在售货员鄙视的眼神最后空着手去了二楼,二楼的区域不如一楼广阔,主要买的还是衣服,男的女的都有,比公社大队里人穿的自然是要好上许多的。
长袖的灯芯绒排扣连衣裙,衣服褂子,还有那雪白雪白的衬衣排排挂。
看来看去,清萱始终觉得这些衣服的做工和布料太差,虽然现在的人们很推崇机器做的衣服,觉得时髦觉得普通老百姓穿不起。
可是,机器做出来的东西都是千篇一律的,真的有那么好吗?再精密的机器,也不能做出手工刺绣的活灵活现,失去了那种独一无二的感觉。
最后清萱选择了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衣和一条两只指来宽的鹅黄色丝巾。
“马上就是夏天了,三伏天穿长袖会不会有些热?”陆维东对于清萱要买什么,当然不会有意见,但是马上就三伏天了,三伏天穿长袖,确实有些热。
而且,的确良十分流行,受人推崇,但有不容忽视的缺点。比如说,穿在身上不贴身,倒是是披了一层塑料布,冬天不御寒,天一凉,就觉得冷,夏天透气性差,天一热,闷得慌,又不吸汗,一出汗,就粘在身上。
“还好。”清萱波澜不惊地说道。
作为一个古人,清萱执着地认为露胳膊露腿那就是仪容不整的表现。唯一的一件白色衬衣,还是清萱实在不想穿李建英小姑娘俗里俗气的花布衫了。
花团锦簇当然不难看,但是不能都杂乱地堆在一起,那样真的很辣眼睛,其实今天清萱都不是很想出门的。
第九章 吃饭中的误会
在百货大楼晃悠了一圈,又买了一些吃食,已经到了正午,两人来到国营饭店门口,门口旁边摆了一张牌子,用粉笔写着“不许打骂顾客”。
里面有个胖胖的中年女人站在一张桌子前,一脸不耐烦地说,“你们要吃什么?”
桌子旁坐着两个衣着朴素的人,有些局促地说道:“来两碗面条,一盘青菜。”
“知道了。”中年女人,翻了一个白眼,朝那两个人收了钱和粮票就到后厨吩咐大师傅做饭了。临走时还不忘嘟囔着,“穷酸鬼,吃不起就别来国营饭店!净耽误老娘时间!”
这中年女人就是国营饭店的服务员,她的工资都是国家给发,不管饭店营不营业,她的工资都是照发,因此底气足得很。
国营饭店,顾名思义,是属于国家经营的,能够在国营饭店工作是一件极为体面的事。大多数人,如果能在国营饭店吃一次饭,是值得吹上一两个月的大事情。
等陆维东和清萱进来时,那个中年女人正坐在收钱的台子后面织毛衣,听到门被推开,头也不抬,“自己找位置坐!要吃什么?”
“一盘锅包肉,一盘醋溜白菜,一盘木须肉,四个猪肉包子,一斤米饭。”陆维东的声音不算高,但是十分清晰地传到中年女人的耳朵里。
“不用这么多吧?”清萱对菜和包子没什么意见,但是这个饭是不是有些多了?
“你早上吃得也不多,现在都到中午了。”陆维东似乎对清萱的食量有什么误解,拍板决定,“就这些!”
中年女人想着,这进来的脚步声听着也不多啊,点的都是硬菜,她倒是要看看这人是谁。
不抬头倒好,一抬头,就看见看到陆维东穿着军装,身边带着个长得十分俊俏的小姑娘,瞬间热情高涨,“里面走,里面有位置!”
在这个时代,人们对军人都有着极高的热情,建国才二三十年,吃过战争的苦头,就会对保家卫国的军人打心底里的敬佩。
中年女人收了钱和粮票,热情地说道:“我这就让大师傅做去!”
“哎,大姐,我们的面条和菜呢?咋还不上来?”先前点菜的那两人,大中午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还没见到吃的,见中年女人要再去后厨,忍不住问道。
“叫谁大姐呢?也不看看自己的年纪!”中年女人凶巴巴地瞪了出声的那人,“催什么催?从小到大吃屎长大的啊?不知道做饭也要时间啊?”
那人不敢再催,悻悻地低下了头。
由此可见,在任何时候,女人都是特别在意自己的年纪。
过了一会儿,那中年女人端着一个托盘上来,先给隔壁桌的面条和青菜给端过去,又陆续把陆维东要的菜送过来。
木须肉和醋溜白菜,清萱倒是大约见过,只是有一道锅包肉,看起来有几分像樱桃肉。三道菜,都是分量满满,诚意十足。还有四个包子皮薄馅大,大概有成年人手掌心那么大,还有一盆冒尖的米饭。清萱目瞪口呆地看着桌子上摆着的饭菜,这些东西比她想象中得还要多。
“这菜都齐了。”中年女人拿起托盘,笑着说道:“大兄弟,你这是当兵回来的吧?这是你妹子?有十六七了吧?家里有没有说人家?我邻居家有个小伙子就挺不错的,要不要我介绍一下?我看这小姑娘长得怪俊的。”
清萱现在看上去虽然很是削瘦,但是五官和精气神在那里摆着,双眼明亮有神,微微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看上去非常讨喜。
中年女人连珠炮似的发问,问到最后,陆维东脸都黑了,“大姐,这是我媳妇儿!不需要什么对象!”
所以,别乱牵红线行不行?
“哟!原来是对小夫妻啊!”中年女人脸上有些讪讪,复犹疑地看了看清萱,再看陆维东,还是觉得有些不大对,陆维东看别人的时候一脸严肃,肤色又是偏深的小麦色,看起来倒像是已经二十七八了,清萱坐在他旁边,显得格外娇小,身量单薄,也才十六七岁的样子,总的来说,这两人看上去年纪差距也挺大的。
“这年纪看着差挺多的啊!”中年女人摇了摇头,抱着托盘就转身往收钱的台子走去。
陆维东十分纳闷,“她这是什么眼神?”
清萱见陆维东脸色发黑,忍不住发笑,轻声道:“别人一时没看出来,也不是人家的过错。”
李建英这个身体今年才刚满十七岁,陆维东今年呢已经二十五岁了,正常情况下,以陆维东的外形条件,绝对不缺说亲的人,应该是早早结婚,现在这个年纪都该做父亲了,与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是有那么一点不搭。
陆维东一脸悲愤(大雾),“晚晚!”
“好啦!已经正午了,要吃饭了。”清萱眨了眨眼睛,然后指了指门外高悬的太阳。
陆维东:怎么有种哄孩子的感觉?而且,还是被哄的那种。
两人开始吃饭,清萱率先把筷子伸向那道类似樱桃肉的锅包肉,轻轻咬了一小口,这锅包肉看起来与樱桃肉有几分相似,可吃起来,与樱桃肉的味道又不大相同。
三道菜,清萱分别夹了几筷子,吃了一点米饭,又吃了一个包子,就放下了筷子。
陆维东要了一斤米饭,等吃到最后,他对自己的这个决定怀有深深的恨意,实在是浪费,以他平时的食量再加上清萱吃的那么一点,剩下的还有,三个皮薄馅大的猪肉包子。
“那剩下的这些都要你一个人解决了。”清萱对上了陆维东的眼神,笑着说道:“不要看我,我已经吃饱了。”
好在,努力拼拼,没有浪费粮食。对于陆维东而言,偶尔多吃一点,都是正常的消耗,夜跑个两公里,还担心积食吗?
于是乎,两个人吃饭完,慢悠悠地推着自行车在大街上溜达了一圈,消消食。
这年头,消食可是个新鲜词,大多数人都还在为了温饱而努力。
小剧场
陆维东:风评被害!我今年才25岁好不好!我才比我家晚晚大八岁!八岁!
注:锅包肉,原名锅爆肉,光绪年间创始自哈尔滨道台府尹杜学赢厨师郑兴文之手。锅包肉是将猪里脊肉切片腌入味,裹上炸浆,下锅炸制金黄色捞起,再下锅勾芡即成。
第十章 买书
吃完中午饭没多久,两个人就溜达到了书店。这时候的书店并不是很吃香,有些门庭冷落的味道。
一整面的墙壁挂着满满当当的书报,房顶牵了绳子,用木夹子夹着一张张照片画报。售货员坐在一个长长的摆满书籍的玻璃柜后面,无所事事。
书店内有几个穿着列宁装,胸口的口袋里插着一只钢笔的人在书店里来回转悠,但是也没见人去玻璃柜台那里结账。
好不容易又进来两个人,书店里的售货员也没有多大热情,不咸不淡地说道:“要买什么书?都在架子上搁着,到我这里结账就行。”
反正这时候能在县城里工作的人都牛气的不得了,这个态度,清萱已经见怪不怪了。
陆维东带着清萱朝一个方向走去,清萱就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那些书上。
都是彩色封面,有的是红旗飘扬人民幸福地坐在什么机器上挥手的“一二五赞歌”,有的是背着锄头头上抱着白色毛巾喜气洋洋的农民,是一本“大寨战歌”,还有炮火连天一脸坚毅的战士“邱少云”“董存瑞”,以及带着红领巾的小学生“雷锋的少年时代”等等。
翻开一看,竟然都是一些连环画,里面只有些许地方出现几个段落字句,大部分都是图画,色彩鲜艳,非常适合儿童阅读。
清萱一脸问号,委婉地说道:“我觉得,这些吧,更不适合了,我今年不是七岁!”
同样的书,一本连环画可比一本纯文本的书要贵,而且连环画新奇,非常受欢迎。
但是对非初学者而言,意义不大。简体字本来就是繁体字简化而来的,多看几遍简体字是如何写的,基本上就可以对照上了。
“你不是想学打发时间?这些不是很适合吗?”陆维东也十分疑惑,话说,给一个小学没毕业的人看什么最适合?那肯定是连环画啊,寓教于乐嘛!而且,县里的书店卖连环画是最多的,其他的这大概就是好心办坏事了,陆维东是真心考虑过一个初学者应该看什么书,毕竟他依稀听他娘讲过,要和他结婚的小姑娘,读过几年的小学,也认识几个字。所以陆维东才会想着连环画的,这是信息不对等的坏处。
“我想多学习一下,不行吗?”清萱白了陆维东一眼。
好好好,你美你都对。
两人经过商讨达成共识,最后选择了一本硬壳的□□,以及一本字典,结完账,就开始返程了。
离开县里,从公社到大队,又是一路颠簸,清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几乎要怀疑人生了,昨天不是已经体验过这自行车的“好处”了嘛,今天又来。昨晚没睡好,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浑身都不舒服,还要听陆维东的怂恿去县城。就不能明天去吗?
到家时刚赶上张燕回来做饭,张燕刚围上围裙,就看到陆维东推着自行车带着个小包就进来了。
“大嫂。”陆维东先打了声招呼,然后推着自行车去停好。
清萱跟着喊了一声大嫂,张燕笑着应了一声“二弟,二弟妹回来了?”
“是的,大嫂,现在是要开始做饭了吗?需不需要我帮忙?”清萱问道。
“不用,你才刚回来,先喝口茶歇会儿。我这快得很,一会儿就好。”张燕摆摆手,就进厨房去了。
张燕是个贤惠的媳妇,勤劳能干肯吃苦,什么都习惯了自己干,猛地有人说要帮忙,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张燕口中的茶,其实就是烧开的白水。
见张燕没有同意,清萱也不会傻兮兮地坚持,她根本都不清楚陆家晚上一般吃什么,还是暂时不要自告奋勇了。
清萱进房间里,把自己买的东西放好,带给陆家人的则是重新分捡了一下。
不多久,陆家人陆陆续续下工回家,桌椅碗筷都摆好。
林翠莲对着厨房喊了一声,“老大家的,今儿个做了什么吃的?”
“娘,我今儿个用玉米面擀了面条,放了一把小白菜,还滴了猪油。”这猪油还是昨天陆家办酒席剩下的,因为是炸过食物的油,放的时间长的就没法用了,晚上做面条放上几滴也是沾个油腥,吃起来也香得很。
林翠莲没应声,在院里拍了拍身上的土又洗了手,才去厨房去盛了饭,让张燕一碗碗地端出去。
一家人坐定,开始吃饭。
吃完饭,清萱就把今天白天在县里买的东西拿出来。
“爹,这是我和维东今天给您买的酒。”清萱叫陆大中爹倒没有叫不出口的,毕竟她叫她的父亲都是直接叫父王的。
陆大中接过那瓶淡绿色透明玻璃瓶装着的杜康酒,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哎唷,好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