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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霜天晓角》 潘公子披着厉朝霰的披风跟着厉朝霰走出了宴春殿,犹是一头雾水的样子,厉朝霰侧首向他微微笑道:“本宫乏了,瞧着你大约也不想再在宴春殿里坐着——本宫远远瞧着时便觉得是,近看果然,你同本宫是一般高矮,当真是少见,倒教本宫觉得一见如故。”
潘公子听了这话,显然稍稍松了一口气,他脸上脂粉涂得红红白白,却益发显得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十分明亮:“多谢顺仪主子。我…小君确实不惯这种场合。”
厉朝霰笑意温和,道:“小君小君的,你若是不惯,自称名字即可——你叫什么名字?”
听此一问,潘公子未曾涂脂抹粉的耳朵和脖颈都微微红了起来,低声道:“我…叫缨缨。”
厉朝霰微微一愣,旋即也只是微微点头。潘缨缨。倒也不是个坏名字,毕竟是给男孩儿起的名字,原是很适当的,只是搁在他身上,难免显得怪异了些。厉朝霰见潘缨缨垂眸有些窘迫样子,便抬手按在他手背,温声道:“本宫向来崇敬潘氏这样的军武世家,你身有将门之风,本宫瞧着便觉得喜欢,你也不必太拘束了,只当本宫是你自家长辈就是。”
潘缨缨闻言抬起眼来,只见他眼眶微红,双眼水光汪汪:“多谢顺仪主子。”
说话间,便到了扶玉殿,厉朝霰牵着潘缨缨进去时,正见宛祺立在庭中的梨树下,满树梨花如雪,她一色鹅黄春衫,含笑回眸间,灵动姣美,似雀鸟化仙。
她本要向厉朝霰行礼,看见厉朝霰牵着的潘缨缨却是一愣,道:“父君…父君这是?”
厉朝霰道:“是潘氏的公子——这是二皇女。”
不知是羞是窘,潘缨缨耳朵烧得通红,深深低下头去,别扭行礼道:“见…见过二殿下。”
宛祺拧眉站着,厉朝霰只轻轻责怪地看她一眼,便拉着潘缨缨进了殿去,命人给他重新梳洗,又取来一件云青色缕金姚黄箭袖给他换上,他正是刚抽了条的年纪,并不生得传闻中那样小黑熊似的敦实,而是一身匀称扎实的肌腱,块块分明,穿了箭袖格外显得颀长英武,洗去脂粉的面容虽不娇美,却也生得浓眉大眼,算得俊气,颇有些野兽似的粗莽锋锐。
厉朝霰改用鎏金冠给潘缨缨束起发来,浅笑道:“这样便很好,倒也不必非要那般造作。”
潘缨缨认真看着镜中的自己和同样并不娇媚可人的厉朝霰,定定道:“陛下很疼惜顺仪主子么?”
厉朝霰了然,轻轻抚摸潘缨缨的黑发,淡淡道:“若是我说,不必在意女子对你的喜欢,这话我自己也信不得。如今这世道,容不下这个。只不过有一样我却是知道,装扮作假是不可能一世的,便真是一世,心中也不知多么苦闷。倒不如还做自己,得了便得了,不得也就不得。”
潘缨缨若有所思,微微点了点头。
厉朝霰携他走出去时,宛祺倒还在,瞧见潘缨缨又是微微一愣,旋即收敛神情,吟吟笑道:“宛祺失礼,望潘公子见谅。”
她生得唇红齿白、灵动俊俏的面容,莺羽钗镮轻颤在漆黑发间,仿佛拨人心弦,如何能让人生出怪责之心,见她笑脸,潘缨缨微微一呆,旋即脸涨得通红,慌乱摆手,磕磕绊绊地道:“不不不…呃,原是我…吓着二殿下了。”
却只见宛祺纤长浓密的眼睫微微一垂,眸光沉黑仿佛毫不透光。
厉朝霰心里咯噔一声,暗叹坏了。他最清楚自己这个女儿,他怕是给这无辜的潘公子招惹了了不得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