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品:《七芒星

    陆延最后看了一眼,确定只有这一辆停在这里,后面没再跟辆大铲车什么的,构不成威胁。他嘴里哼着调,移开视线,盯着从锅里冒出来的氤氲热气,指节敲在冰凉的瓷砖上。
    陆延屈指在瓷砖上敲着敲着灵感来了,手也有点痒,于是把架在墙上的吉他取了下来。
    他住的地方是间小单间,二十来平,几件家具以不可思议的姿态挤在一起。
    二十来平里更多的空间用来放乐器,几把吉他、不知道从哪个二手市场里淘来的电子琴,以及各式各样的cd唱片。
    正在烧热水的乐团主唱陆延抱着吉他,插上电,从上到下扫了一下弦。
    然后照着嘴里哼的调又扫了第二下。
    他没注意到楼下那辆看着会飞的车熄了火,半分钟后车门开了。
    从车上下来一个人。
    那人手腕上戴着块表,身上穿的是件做工考究的黑衬衫,镂空的盘面上镶了圈钻,衬衫袖口很随意地折上去几折,露出的半截手腕。折上去衣袖上沾着不明污渍,米白色的一小块,被黑色衬得很明显。
    “老大,你真要进去啊,”车窗降下,从驾驶位上钻出来一颗脑袋,脑袋的主人染的是一头抢眼的红头发,红头发左看看右看看,唏嘘道,“我还是头一回来这个区,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危楼吧这是,瞅着都快塌了。”
    面前是半个拱门,破的。
    门卫厅,拆没了。
    脚下的路也没几步是平坦的。
    总之哪儿哪儿都破。
    ……
    下车的那个只是看了一眼周遭环境,没红头发表现得那么夸张,他甚至没什么情绪。
    不过看起来心情也不太好。因为他摸出来一盒烟,低下头,直接用嘴咬了一根出来,但是很明显,这种烦躁和面前这堆废墟无关。
    “火。”肖珩咬着烟说。
    红头发秒懂,立马掏出打火机,啪嗒一声点上,双手捧着从车窗伸出去:“这儿呢!”
    肖珩弯腰凑过去,把烟点上了。
    烟雾在红头发面前袅袅升起。
    红头发给人点完烟,把打火机往副驾驶座位上扔,两只手又去把着方向盘,他像摸女人似的在上面来回摸了几下:“你这辆车真行,男人的终极梦想,妈的开着太爽了!老大,我能在附近再开两圈吗?”
    “翟壮志。”
    猝不及防听到自己的名字的红头发:“啊?”
    肖珩又说:“滚。”
    翟壮志:“……”
    “滚去找找附近有没有超市,”肖珩抽着烟走出去两步,补充道,“然后买罐脱敏奶粉再滚回来。”
    “大哥你说话不要说一半。”翟壮志拍拍胸口。
    肖珩走到那半栋楼楼下,这栋楼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构造,好像有人在门口打过一架,出入门整个都歪了,一推就开。
    他摊开手,掌心里是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和谐小区六号三单元,601室。
    “老大,你刚才说什么奶粉来着?”翟壮志开出去五百米远,又给肖珩打电话,“托米?是个外国牌子?”
    “脱敏奶粉,过敏的敏。”肖珩把还剩大半截的烟掐灭了。
    “我去,”翟壮志踩一脚油门,“那小不点喝普通奶粉还会过敏啊,我哪里能想到奶粉还有那么多讲究。你才带了那孩子几天,就懂那么多……”
    肖珩挂了电话。
    翟壮志咋咋呼呼的声音消失在耳边,但世界并没有因此变得清静,因为与此同时,从楼上传下来一段琴声,失真的效果听起来非常激烈,穿透力极强,生生把空气劈成两截。
    电吉他。
    只是实力跟硬件完全不匹配,弹得磕磕巴巴,堪称魔音入耳,中间夹着杂音、还有手指没按稳时拨出的沉闷的错音……如果玩吉他还分等级的话,现在在弹的这个人可能连评选资格都没有。
    这弹得也太烂了。
    狭窄的楼道里贴满了小广告,还有用红色喷漆胡乱喷的涂鸦,那种下城区独有的粗俗从墙皮裂缝里无声地冲出来。
    同样冲出来的还有杀伤力越来越猛烈的琴声。
    肖珩走到六楼,烂出新境界的琴声离他太近,只跟他隔了一堵仿佛并不存在的墙。
    紧接着琴声转变成一段点弦,大概是想炫技,但是完全没炫出来。
    “……”
    琴声停了两拍,肖珩在错开的那段空白里听到几句并不太清晰的哼唱声。
    男声。
    音色居然还不错,唱得调也准,比吉他强多了。
    陆延弹完最后一个音陶醉地闭上眼睛,感受余音绕梁,缓足三秒才睁开。
    他轻轻甩了甩左手手腕,在手写的谱子上改了几个音,然后把吉他挂回去,将开水倒进泡面桶里,顺手拿碗压着。
    他对着那张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的谱子看了会儿,打算取个名,于是拿笔在最上面写下两个字:飞翔。
    感觉不对。
    划掉。
    他又写:飞吧少年。
    ……?
    也不太行,是来搞笑的吗。
    划。
    接连划了四五个,最后顶上只剩三个张扬随意的大字:没想好。
    他把这张纸拍下来,给李振发了过去。
    防止李振不能第一时间看见,陆延又在表情包收藏栏里找了十几个表情一并发过去,这种骚扰行径做得简直得心应手。
    “陆延!你大爷!”李振的电话很快就来了。
    陆延说:“别总问候我大爷,我大爷挺好的,身体健朗吃得好睡得香。”
    “……”李振崩溃道,“这才几点啊,我正睡觉呢让你给我滴醒了!”
    “新曲子你看了没。”
    李振又是崩溃又是好奇:“你等会儿,我现在就看。”
    这不看还好,一看更崩溃。
    “这啥玩意儿,你这写得都是些啥……跟你说多少次了你写成这幅鬼样子没人能看得懂,咱能好好写字吗,妈的我瞅瞅,我他妈就瞅得清个名字!”李振说话声儿越来越响,再往上努力努力都可以去唱高音了,“名字还叫没想好!”
    陆延摸摸脖子:“看不懂啊,那我弹一遍给你听?”
    李振那头是死一样的沉默。
    老实讲陆延写歌的水平是很可以的,努力型和天赋型,他绝对是第三种——又努力又有天赋的那个。作为主唱,歌唱得也不赖,他们乐队能在这片地区称霸、人送外号‘魔王乐队’不是没有道理。就是每次陆延都发些让人看不懂的草稿,那草稿草得,不听他弹一遍根本理解不了……但他弹琴,是真的难听。
    李振彻底清醒,睡意全无。
    “我刚没睡醒,”李振解释说,“延儿,我觉得你这个谱子虽然看似复杂,其实不然,是我刚才没有用心去感受。”
    陆延:“那你再感受感受。”
    李振:“行,我再感受感受。”
    撂电话后陆延把纸折起来,贴在冰箱上,正打算掀开泡面,突然间想起来他拿着盖泡面的碗是前几天问隔壁借的。
    隔壁住的是个独身女人,长头发,搬过来不到半年时间,陆延连她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女人平时不怎么说话,白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出门,晚上回来得比他还晚,基本上碰不上面。
    陆延打算先把碗给还了,免得一扭头又把这茬给忘了,他出门前顺便从果盘里挑了几个橘子搁碗里,然后拉开门——
    在他们这栋破楼里。
    在六楼狭小的楼道内。
    这个点,这个时间,站着一个非常可疑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陆延是受!
    第3章
    除了可疑之外,陆延看他第一眼脑子里冒出来的另一个形容词是“贵”。面前这个男人从头到脚都讲究得很,垂着眼看人的时候有种说不上来的冷淡,那是一种仿佛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的眼神,挺嚣张的,也挺欠打。
    至于“贵”具体怎么形容,大概就是李振经常说的:能把十块钱地摊货穿出十万块钱的气质。
    陆延一下子把他和刚才楼下那辆银色改装车联系到了一起。
    那辆车他的?
    哪家跑出来的大少爷?
    拆除公司老板儿子?
    这次过来带了多少弟兄?是不是想打架?
    陆延脑子里在高速运转。
    ……只是两人看起来,陆延更像可疑的那个。
    由于保护得当,陆延那颗颜色丰富、造型狂野的杀马特发型依旧完好如初,昨天抹的发胶到今天还很坚挺,神似火焰的扫帚头依旧高高立着。
    他这个造型,冲击力比刚才的吉他声还强。
    狂野丰富的陆延站在门口,率先打破沉默:“你谁啊?”
    男人说:“我找人。”
    陆延脑子里把住在这层楼里的人都过了一遍,对找人这个说法持怀疑态度。
    楼里的住户跟‘富豪亲戚’这四个字实在是八竿子打不着,除开孤儿寡母就是些极品穷亲戚,楼下有个女孩子前几天还被她亲妈千里迢迢追过来扇了两巴掌,就因为那姑娘不肯出钱给她弟买房。
    “找谁?六零几的?”陆延问。
    “601。”虽然没表现出来,但那人明显开始不耐烦。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