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为五斗米折腰

作品:《至尊厨神

    “哈,这些事情我还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憋在心里已经很久了,今天跟你们说出来,我感觉心里面十分痛快,哈哈。”刘宇涵大笑起来。 一是心里面的苦水倒了出来,整个人便轻松了。
    二是庄弼答应传授他刀工,让他看到了希望。
    其实,当刘宇涵第一次看到庄弼施展刀工技巧的时候,他心里面就已经有所触动了。
    虽然当时庄弼并没有什么花哨的炫技,但是身为厨师,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的一个道理就是:刀工只为菜肴服务。它的唯一使命,就是让菜肴更好吃,更好看,色香味俱全。抛开这一点再来谈刀工,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当庄弼在台上,游刃有余地表现出稳,准,快,这些刀工的特点的时候,就已经俘虏了刘宇涵。
    这就是他想要的刀工。
    因此才会有今天这一幕。
    虽然不太确定这样行不行。
    但是刘宇涵愿意倾其所有,试一试。
    试了总比不试好。
    房子没了,以后可以再买。
    机会错过了,想再等来,就不知道何年何月了。
    一种确定。
    一种不确定。
    当然是先确定地抓住这不确定再说。
    也正是因为刘宇涵的这份气魄,庄弼愿意传授《庖丁刀法》。
    他甚至没有经得饕餮的同意。
    而饕餮到现在也还没有出现,他知道,饕餮默认了。
    其实,庄弼的一举一动,饕餮都清楚。
    比如,它会在不经意间出现,跟庄弼交流。
    尽管这样的次数很少。
    但是庄弼已经习惯了。
    “待我们去吃饭吧,我都饿死了。另外,等你成了她们家女婿,记得带我去吃饭,宫廷御厨做的菜,应该差不了。”庄弼一口将杯子里面的咖啡喝尽,对刘宇涵说道。
    “那是自然。”刘宇涵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到那时,两位就是张家座上宾了。张家如今依旧是御厨。”
    “那再好不过。”庄弼说。
    三个人离开了咖啡厅,来到了一家中餐厅。
    庄弼的食量,再次让刘宇涵大开眼界。
    虽然调查庄弼的资料的时候,已经知道庄弼很能吃。但是听说和看到,那是两码事。
    对于刘宇涵诧异的目光,庄弼视若无睹,什么也挡不住他对美食的向往。
    虽然通过吃东西补充能量,已经确定不能让饕餮提前离开了。
    但是庄弼对于吃还是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
    虽然饕餮不会提前离开,但是补充的能量越多,饕餮的成长也就越快,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样一来,对庄弼的修炼也有好处——这是饕餮说的,至于对不对,庄弼暂时还没办法验证。
    但是正如同刘宇涵倾其所有,只为了通过张家的考验一样,庄弼也是宁可信其有。
    对于修炼,他还是很上心的。
    上一个二十年,他过得太苦了。
    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成为修真者,就是个机会。
    而且是个独有的大机缘。
    庄弼不可能不上心。
    吃完了饭,刘宇涵说:“我们去房子那儿看看吧。这两天我搞一下卫生,你们就可以住过来了。”
    “我们?”唐欢顿时微微一红脸,说:“我们还没住在一起呢。”
    刘宇涵哈哈大笑:“那不是迟早的事情么?”
    唐欢微微抬头,白了庄弼一眼,轻哼道:“谁知道呢?”
    庄弼只能傻笑。
    唐欢如此可人儿,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说庄弼对唐欢没点儿想法,他自己都不信。
    但是他知道,现在不能。
    脱掉衣服,脖子以下,他就是一副骷髅。
    唐欢看到了,绝对会吓懵逼。
    所以,住在一起这种事情,虽然是美好的,可庄弼现在却不敢。
    “那不是迟早的事情嘛。嘿嘿,真是羡慕你们,可以这样无忧无虑地在一起。”刘宇涵说。
    庄弼看向唐欢,道:“你不会是富家大小姐,因为贪图我的美貌才跟我在一起的吧?”
    唐欢:“……”
    刘宇涵说:“师父,你自恋起来好可怕。你这样骗自己心不会痛吗?”
    刘宇涵的房子,位于盛世龙岸小区,这个小区附近有一条河,本地人叫它舂陵河。河对岸是一座山,暗合了有山有水,依山伴水的意境。
    所以这小区的房子特别贵。
    刘宇涵买的房子还不小,一百四十多平,二十三楼,透过窗户就能看到山跟河,还有山脚下的青云公园。
    位置相当不错。
    加上装修,恐怕价值百万。
    就一句话,说送就送了,为了那个不太切实际的梦。
    为了那个女孩子。
    也是蛮拼的。
    庄弼感慨。
    唐欢感动。
    女人特别容易被一个痴情的男人感动。
    “最后问你一次,你对自己的决定不后悔?”庄弼参观了一圈房子之后,严肃地问道。
    刘宇涵笑道:“没有她,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没有意义。拥有她,我也不必在意这些了。”
    庄弼一想,也是这么回事,入赘张家,还会在意这样的小房子?随随便便就能把这小区给买下来。
    不管对这房子是不是满意,至少是白来的,其实没有不满意这个说法。
    参观完了房子,回到学校。下午是自由活动时间,刘宇涵赶着这个时间,帮庄弼和唐欢两个人办理了加入社团的手续。
    虽然对什么社团不屑一顾,但是庄弼却没办法做到对钱也一视同仁,只好为五斗米折腰。
    现在还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的人,都是不差钱的。
    气节什么的,那是古人的事儿,现在的人早已经没有气节了,甚至于二十四节气都已经不太关心。
    所以庄弼喜欢钱,不用遮掩,并且丝毫不感觉到羞耻。
    至少,钱能买来饭,饭能让他吃饱,不至于饿死。
    《长安乱》里说,一切规矩其实都是温饱之后的消遣,温饱都解决不了,还会去在意规矩吗?
    处理完加入社团的事情,庄弼竟然在学校里意外看到了王小明的身影。他看起来是来找谢春花的。
    王小明发现了庄弼之后,绕过了原本应该擦肩而过的路,多走了大半圈。
    看到这一幕,庄弼嘴角不由得微微翘起。
    很好,看来,这家伙是喝酒喝怕了,以后不会找自己的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