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作品:《重生九七年》 必然是日结,她怀疑这活干不了多长时间,能拿到钱的时候就拿了,别等着后面人家成绩一点儿都没有提高而她跑入结钱,估计就要杯具了。
她只相信钱了。
钱是世上最可爱的东西。
而且是十块钱,她自己挣的。
当顾丹丹把十块钱给她的时候,林校从来没觉得十块面额的纸钞是这么的珍贵,上辈子到后面十块钱真买不了什么东西,这会儿,十块钱于她来讲,都算是巨款了。
“阿校——”
是林洁的声音。
林校朝着声音看过去,见她姐坐在新城小区里的长椅上。
也许一直没走,一直坐着等。
这让林校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迅速地过去就把十块钱往林洁手里送,殷切地望着她,“姐,我把钱放你这里——”
“放我做什么?”林洁想把钱还给她。
“我乱花的,你收着,”林校撇撇嘴,“别让爸知道了。”
林洁迟疑了一下,收下了钱,“你没事吧?”她心里还有些忐忑不安。
“我能有什么事?”林校往前跑,还朝林洁挥挥手,“姐,快跑,回家呢——”
“哎——”林洁也跟着跑起来,暂时把那些令她觉得怪怪的想法都抛诸脑后。
☆、第009章
钱是挣来的,不是省下来的。
林校回到家,在日记本上写下自己的人生信条,所谓的日记本,就是初二学末,被评得三好学生得的笔记本,上面还印着“新城中学”四个字样,本子还是新的,她之前没用过——
她记得自己有写日记的习惯,还真从床底下找出来封面老旧的日记本,乍一看,还真的除了伤春悲秋般的用词之外还真的没有别的了,还有那封情书,她写过的情书,当“我愿意是个好女孩,永远走在阳光里”的词句后,忍不住笑出声。
也不见得她当时有多喜欢那个比她低一年级的男生,而是她只是喜欢上了那种感觉,暗恋别人的感觉,别人都有暗恋的对象,她自然得有一个。
“笑什么呢?”林洁睡在里侧,稍稍抬头看睡在另一头的林校,见她拿着那本旧旧的日记本,眼睛眯了眯,“早点睡,关灯啦——”
“嗯。”林校很听话。
要是平时有人对她这么说话,她肯定要起叛逆了,越有人告诉她别怎么做,她肯定做得越凶,不把别人的劝告当一回事,自己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永远不会错。
“吵什么吵,还不睡觉?”
林长富听到动静,不耐烦地喝了一声。
林校的耳朵一下子就把这个声音过滤掉了,不想听的就不想听,她知道的,明天她妈就回来了,还真带着从外婆那里借来的钱,够她姐林洁的学费,而她的学费嘛,则是先欠学校的——
家里实在是没钱,连半点积蓄都没有,她都怀疑她妈手头有没有两百块钱,她姐在二中念书,必须住校,生活费每个星期才五十块,她还记得再过一个月后,她妈的手头都凑不出五十块钱,家里到处找了找也才凑了三十五块钱给她姐。
这些记忆就跟毒蛇一样缠着她,叫她不能安心。
一个月,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她们家本来就穷得跟叮当响,再过一个月,穷得响都不会响了,还有那么个恶心的人,等事情全平息了后再回来,天天晃在面前,你难受得要命,他却半点感觉都没有,反而觉得他做的全对,没有半点错。
想到这些,她的心里就冒起火来,这把火烧得旺旺的,叫她睡不着觉,耳朵里传来他的呼鼾声,更让她恨不得把耳朵给捂了,或者一辈子听不到声音会更好些,那种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厌恶,简直叫她连自己都厌恶,上辈子她无数次自问自己怎么就会投胎到这样的家庭里——
投胎是门技术活。
她不得不承认,像她跟她姐这样的投胎技术,只能是急着投胎,两眼一抹黑,随便就投了个了事的胎,以至于过成这样子,这都是没投好胎所要还的债,说多了都是泪。
大清早的,林校又起了来,小心翼翼地从弹簧床里爬出来,即使再小心这床都动荡得慌,她往另外一张床看去,林长富已经不在家,床是空的,再看灶台,丝毫没有动过的样子。
她刷牙洗脸,看了看,没长青春痘,不得不说年轻真好,除了皮肤黑点,她还处在发育的初级阶段,身高并不是一个劲儿地往上长,而是慢悠悠地往上长一点儿,她只记得高中那一年长了身高,突然窜了个头。
早饭还是吃泡饭,千篇一律的咸鱼,还有昨晚的剩菜,将就着就吃了早饭,拎着放着书本的袋子就出门,还是跟昨天一样搭陈丽的自行车去学校。
陈丽今天穿着粉色的连衣裙,裙子有些高腰的样式,人皮肤白,粉色衬得她更白,让林校不得不为自己这么黑而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一贯黑,也习惯了,人总要接受自己的缺点才好。
“昨晚你跟你姐出去玩了?”
她听到陈丽这么问。
“是呀,”她回答,并不打算把自己当家教其实是代人家做作业的事说出来,手往鼻前一抹,“你来过我家?”
“还记得鲍锋吗?”陈丽往前骑着车,轻松地绕过前面的车子,“他昨晚问起过你了,我跟他讲你进重点班了,他还很惊讶的样子呢。”
鲍锋?
两个字的名字,林校从自己的日记本里见过一次,就是比她们高一年级的那班人之一,都已经初中毕业,以他们的成绩想考入高中那是没什么希望,读职高与技校都没去,目前都没什么正经事干——
“我本来就能进重点班呀,”林校笑嘻嘻的,大言不惭,丝毫不懂谦虚的模样,“他有什么好惊讶的,他不读高中了?”
“我问过了,他才考了一百八十分,”陈丽声音里的笑意掩饰不住,也没想掩饰,“那个老秦你记得吧,他就去四川读卫校,不知道是不是以后要当男护士,真是好远的地方,去那么远读。”
林校从自己的日记里看过这些人的名字,都记得在她的脑海里,尽管她暗恋的是别人,出于少女的虚荣心,她是巴不得那些人都能围着她转,——这种中二的病,林校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病的不轻。
“当男护士也不错呀。”她笑得比陈丽更大声。
“当护士多累呀,”陈丽到是这么说,“我刚认识了一个笔友,你要不要呀?”
笔友?
林校突然间想起来,这年头最流行笔友了,随便找个学校,就在本镇的,或者隔壁镇的,写明某个班级,再写个学号,如果对方有回信,就算是为笔友了,她记得初中毕业那会儿,她家里整理了好多信出来,都是笔友的来信,一个星期起码一封,笔友起码有好几个——
她手头没钱,有时候回信的五毛邮票都拿不出钱来,就把原来信封上邮票的邮戳给用橡皮擦一擦,擦淡了,还真有用,不止她,班上好多为了省钱的同学也这么干,因为笔友太多,实在是笔不小的花费。
“不要了,我懒得写信了。”林校摇摇头,不感兴趣。
陈丽反正热情,被拒绝也并没不高兴,反而还说,“你要是想写信的时候就找我,我给你介绍几个笔友。”
有自行车,从家里到学校,距离其实算是蛮近。
到三楼两个人才算分开,陈丽如今在六班,六班在四楼,林校的一班在三楼,只是原来的右边第二个教室,换成了左边楼道第二个教室,走入教室的时候,教室里差不多坐满了人。
张明丽还没有来,座位还空着。
她又一眼望过去,就看到王抗抗那位子,又迅速地收回视线——像是自己根本没往那边看过一样,当然也没看到王抗抗抬起头来刚好捕捉到她的视线这一插曲,班里人太多,排得座位太挤,她到座位时,同桌还站了起来好让她进去。
依旧跟同桌没话讲。
她懒得开口讲。
没想到今天的第一堂课并不是数学课,而是选班干部,呃,班干部跟她们这几个从别班□□来的人基本没有关系,尽管林校在原来的班级当过副班长、纪律委员、劳动委员、还有宣传委员,当然一直是语文科代表。
可真的,这次由班主任胡老师提名,再由同学们举手同意的所谓班干部选举与她们几个从别班过来的人没有丝毫关系,所有的班干部都是原来一班同学连任,班长依旧是那个被她们戏称穿着家里窗帘布做成的裙子就来上学的刘蓉蓉。
到下课时,林校被于莹旦拉走。
于莹旦跟林校一样原来都是五班的,一起转到一班读,于莹旦在原来的班级当了三个学期的副班长,就初二最后一个学期副班长才落到林校的手里,她还是当了学习委员,如今到这个班上,一点都没摸着。
“胡老师真偏心。”她撇撇嘴。
于莹旦比林校可高多了,可能发育得早,胸前鼓鼓,相比之下短发的林校简直就是一个假小子,还是个黑黑的假小子,她到是不在意那些当班干部的事,“挺好的呀,刘蓉蓉你不是没听说过,成绩多好,一直是我们年级组的学生代表呢。”
“我又不是说她。”于莹旦反正不高兴,“分什么班,挺讨厌的。”
林校到不是不喜欢,分班又不是她们能决定或者能反对的事,“没事啦,反正就一年时间,一下子就过了。”
她这样的话,到让于莹旦有些惊讶,年少时还不会太圆滑,那惊讶就留在她的圆脸上,“你不想当班干部吗?”
“我想去厕所,你去吗?”林校以前可能想当什么班干部,把那个当作炫耀的资本,而如今她真没有这个想法,也懒得跟于莹旦就这个话题再谈下去,回头往教室里一叫,“张明丽,还坐着做什么,快出来——”
张明丽跟同桌在说什么,被她这么大声一叫,就立即抬了头,不止是她,班里的同学都被她的大声给惊了一吓,通通都抬头看向窗外的她,——她一点都不因这个困窘,反而大大方方地面对他们惊讶的目光。
张明丽还真就出来了,跟她一块儿去厕所。
晚上又去顾丹丹的家,这回林洁放心了,没跟着过去。
林校路上还开了点小差,沿着一条长长的水泥路走,看着水泥路两边的风景,现在这里还只是一段长长的水泥路,将来这条水泥路的两边都建成套房楼,最尽头的地块那里原来是国营的厂,后来地块被人买下来成立一家什么厂来着,好像是镇上第一家上市企业——
她也就隐隐地记得这些事,再清楚的事就没有了,在底层为了每天的生活费而辛苦,谁去记住那些与自己无关的事?
此时,她有着万丈雄心,却没有半点资本,只能按捺着狂要蹦跳的野心,回到现实里头,替顾景晟做暑假作业,而这一次到顾家,她才品味出来一点儿不对,这家里怎么没有见到顾爸跟顾妈?
昨天没见到,可能是人不在家,今天还不见。
但是第三天时,还是没见,整整一个星期都不见人。
这才叫她奇怪了。
难不成这家里就是顾丹丹照顾顾景晟的?她忍不住这么想。
趁着顾丹丹又一次送她到楼下,她忍不住问起来,往楼上稍稍看了一眼,“叔叔阿姨不在家吗?”
“叔叔阿姨?”顾丹丹重复着这四个字,脸上露出茫然的神色,似乎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慢慢地,她又反应过来,“我爸我妈很忙的,常常不在家。”
很忙?
林校回忆着偶尔瞄过主卧室的情景,里面东西一应俱全,整整一个星期下来,里面的东西,还是维持着她第一天看到的样子,丝毫没有一点儿变化,不过,她立即把这个丢到脑后,她只要能天天拿到钱就好了,管他们家是不是不正常呢。
反正不熟。
她就算是天天给顾景晟做作业,还是没能跟顾丹丹相熟,顾丹丹通常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最多过来给顾景晟送点饮料,当然顾景晟叫她做什么时她就立即过来——这姐弟,真叫林校觉得不适应,心里头完全在想这万恶的重男轻女。
顾景晟依旧那个样,丝毫没有改变,四本厚厚的暑假作业本,每天一个小时,让林校足足花了两星期才做完,一共是挣了一百四十块钱,十四张十块钱的纸钞,当林校把今天的十块钱再交到林洁手里,林洁忍不住拿出全部的钱来数了好几次——
“这些、这些钱真是我们的了?”林洁还是没有什么真实感。
相对而言,林校要淡定些,可嘴也快合不拢了,“我们去吃刀削面吧?”
林洁的眼睛顿时亮起来,可下一秒,她又纠结了,“好贵的,要三块五一碗呢。”
“难得吃嘛,”林校怂恿她,“好不好?”
林洁艰难地点点头,“我选理科了。”
“真选理科了?”林校差点高兴地尖叫起来,“我们就为这个庆祝一下吧?”
今天家里没有人,随便她们两姐妹支配,索性就去光明路那家很有名的刀削面馆吃刀削面,吃得饱饱的回家。
睡前,林校为她姐选了理科而高兴。
上辈子她姐选的是文科,本来历史地理政治是一般般,文综总是拉分挺多,刚开始考的是大专没上本科,就一直在复读,最后还是只考了大专,一共是考了四年,浪费了四年时间。
其实她姐本来就是理科比较好。
☆、第01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