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104
作品:《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小剧场:
纳鲁:“来,摸一下。”
孙志新:“摸哪里?”
纳鲁:“随便哪里,如果摸那里——嘿嘿,当然最好。”
孙志新:“多少钱摸一下?”
纳鲁:“要花钱?!”
孙志新:“当然。”
纳鲁:“陶锅都给你了,那可是家里最值钱的家当。”
孙志新:“谁要那破玩意儿?没钱不摸。”
纳鲁:“那你我摸你吧!我不要你给钱。”
孙志新:“……”
87、生病的泰格...
孙志新本以为纳鲁会像往常一样吃味的反对,结果他没有。听到孙志新这话时纳鲁怔了怔,缩回手去枕到自己头下,认真的看着孙志新。
“看什么?”孙志新问。
纳鲁叹了口气,道:“去看看也好。我今天白天打猎的时候看他就不对劲,他受伤的那只手臂没有办法使力。而且我看他整个精神也不太好,我担心他生病了。你懂得比我们多,正好去看看他有没有事。”
停了停,脸上的神色很不甘,却诚实的道:“他是为你才受的伤,他救你的时候没有半点的犹豫,连我的反应都没有他快。泰格这人……我不得不服。在猎人的部族,我们会把仇人的头颅砍下来,同时也会把恩人的面貌永远记在心底。以牙还牙,以眼以眼;有恩报恩,有一偿十。泰格很好,就算是我都得感激他伸出手的援手,你更应该是。”
又停了停,脸上的表情更不甘,嘴里说的却是:“小新,你是我的吉玛,你应该是个不一样的伟男子。我不能不让你去。”
孙志新大奇:“咦?今天你不吃醋?”
“什么是醋?吃醋又是什么?”
孙志新向纳鲁解释着什么是醋,什么是醋,连吃醋的典故都换了时空和人名给纳鲁说了一遍。
纳鲁便恍然:“哦,吃醋就是情人之间的嫉妒。我有吗?我没有你说得那么小心眼。”
你没有,你只有处处看泰格不顺眼,针锋相对的阵仗发展到连发筷子先发谁都要争一下……
孙志新撇着嘴角,似笑非看的看着的纳鲁。
至于纳鲁,会觉得不好意思吗?会……才怪!
见纳鲁那双犬科动物一样的眼瞳一直盯着自己,非得要孙志新说出个所以然来。孙志新不禁莞尔,伸手在纳鲁光裸的屁股上拍了一记,笑道:“是,我的猎人部族族长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吃醋呢?”
纳鲁没听出这句话不是好话,还真以为孙志新在夸自己,便咧嘴笑了。笑容有点憨,嘴巴更是咧得老大,看上去挺傻气的。那长长的浓密的睫毛颤动起来,半遮半掩的露出下面褐瞳里快乐的眼光,勾得孙志新又想去吻他。
最终孙志新还是没忍住,伸嘴在他眼帘上轻轻吻了一下,道:“再睡会儿吧。我的族长是个心胸宽广的伟男子呢!我当然也要学习他才能配得上他。呵呵,我去看看泰格的伤,回头给你们做早饭。”
纳鲁眼光柔柔的嗯了一声,扯下孙志新的头在他嘴上印了一下,放开了孙志新。眼睛却是不肯闭上,一直看着孙志新起身,穿起小皮裙,眼光贪恋的在孙志新身上流连。
史前流氓……
孙志新低声嘟咙着,有着窘,又有些窃喜——无论是谁,被自己的情人用这样看再多也看不够的眼神看着,心里也是美的。唔……尽管心里认为自己这样的男人身体没什么看头,不过纳鲁的眼光还是满足了孙志新的虚荣心。
出帐蓬那一刹那,孙志新听到纳鲁在背后轻声问:“小新,我和泰格……”
孙志新茫然不解的回头,却见纳鲁冲自己笑得灿烂,只是眼光隐在浓密的睫毛下看不大清楚,刚才那没清的半句像是错听一般。耳边又听得纳鲁笑道:“我醒了要吃好的。康老婆的手艺还是不能和你比。”
只道是自己听岔了,孙志新便冲纳鲁露出个更加阳光灿烂的大大的笑容:“好!”
出了帐蓬,看到整个营地里笼罩着一片睡意,除了几个帐蓬里还有微弱的火光,绝大多数帐蓬的火都因为燃烧了一整夜后而逐渐熄灭,像人一样在这个时分睡得死沉。
深秋的天空里除了一片繁星,其它的位置依然一片漆黑,没有黎明来临的迹象。这就意味着时间离冬天越来越近,白天开始变短,夜晚变得更加的漫长。气温也更低了,虽然说不上冷,可身上已经感觉得到空气里的凉意,预示着冬天已经在不远的地方徘徊,将在不久的时间降临大地。
孙志新深深呼吸了一口天亮前的清冷空气,只觉得精神大振,久违了老长时间的神清气爽的感觉又重新找了回来。
深呼吸了几下,转身向着泰格的帐蓬走去。
他的帐蓬离得并不远,几步到了。
孙志新停在帐蓬边上时听到了泰格微微发出几声细小的声音,像是呻吟,又像是梦呓,总之给人的感觉睡得不太好。
不是吧?那个强壮的家伙真的生病了?孙志新心里一紧,下意识凝神细听,那声音又没了,只能听到泰格粗重的呼吸声,给人的感觉不太好。
心里更觉不妥,一抬手就掀开了帘子迈步进去。
泰格的帐蓬孙志新还是头一次进来,一跨脚走进去就感觉到了那股孤寂的味道。
的是,孤独,寂寞,组合到一起就是孤寂。
那帐蓬空荡荡的,除了一张用来铺垫的熊皮和一张用来盖的看不出来是什么野兽的皮外,整个帐蓬一无所有,空荡得让人吃惊。
无论以前孙志新睡纳鲁的帐蓬,还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帐蓬,甚至包括他去别人的帐蓬里看到的,都与泰格的不同。这与是不是外来户无关,人会本能的把自己居住休息的地方打理得温馨宜居,而泰格显然不会。其实纳鲁也不会,但纳鲁有布库,有奥格,就算没有自己的时候也有这两个家伙在身边环绕,他们留下的痕迹驱除了帐蓬里的孤寂味道,就算是布库调皮扯坏帐蓬留下的口子都能起到这个作用——留下人类生活的痕迹,让帐蓬不只是帐蓬,它另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就叫做,家。
而泰格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用具,没有餐具 ,甚至找不到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如果不是他自己正睡在帐蓬的一侧,别一侧摆着他的石刀、石斧和吹箭筒,孙志新会认为自己看到了一个人去屋空的帐蓬。又或者说,他的帐蓬只是帐蓬,仅仅只是帐蓬,不是家。家是留存了感情的地方,帐蓬仅仅只是拿来居住,这让它们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区别。
突然就有些明白为什么这货总爱赖在自己的帐蓬里,把喝自己泡的菊花茶当成了一种爱好。孙志新下意识想起泰格有一天说过,那茶虽然味道怪怪的,不过有家的味道。他不喜欢菊花的味道,可他喜欢喝它的感觉,所以他爱喝。
心里便不由得一悸,下意识往地上躺着的人看去。
印象里这人的警觉性不是一般的高,地盘争夺意识也像只野兽一样的鲜明得很。可自己掀帘进来已经呆了半天,他还是一无所觉。孙志新微一俯头,便看到泰格蜷着身体半侧着睡在熊皮上,眼睛闭得死紧,额头上有汗,脸上也有汗迹。他眼上的睫毛竟然也跟纳鲁一样的浓密而翘曲,现在正紧密的贴合在一起,不安的颤动着。眼珠在的转动,从眼帘上都可以看出它们运动的痕迹。
看这情况,不是在发梦就是在发烧,而孙志新估计——很可能两者都有。
心里更觉不安,又有些因他一个人睡在这个散发着孤寂味道的帐蓬里面而难受。孙志新蹲下来身来,轻轻推了泰格一下,唤道:“泰格。”
泰格睡得死沉,不正常的沉,像他这样具有高度警觉性的史前人类睡成这样只能证明一件事:他的身体不妥。
孙志新心里一跳,猛地趴□去,用自己的额头贴上泰格的额头。
不妙!
这货真的发烧了!虽然烧得不厉害,但确实在发烧!
在史前时代,发烧意识着什么?没药品,没医护手段,发烧就足以致命!
孙志新顿时就有些慌了手脚,不敢确信一般拿自己的额头反复去试泰格的额头,像是这样就可以印证自己刚才的判断是错的,这人强悍得像金刚,他永远也不会发烧生病。
结果,他错了,这人真是在发烧,尽管不是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