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谁杀了人
作品:《法医灵异实录》 (遵循“三不写原则”并内容具有一定隐私性,书中写实均不透露相关细节,也请大家不要搜索、传播,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到了凶案现场我才知道,2号车厢到6号车厢(包括2和4号)是卧铺车厢。火车上没有警戒设备,所以就用一块灰白色的苫布将卫生间也就是凶案现场隔离成一个单独的小房间。
“帮个忙,我行李箱里有一个灰色帆布包,拿过来。”
“好的。”
一个乘务员帮我把工具包取来,随后我谨小慎微地挪进这个目测只有一平米的狭窄卫生间内,之前和米娜发生过争吵的那个男人,现在已成一具蜷卧状冰冷尸体,依稀还能闻到他身上古怪的酒味儿。
顺着门缝我问,从发现死者到现在多长时间了?
那个乘务员掐了一下手表,回答说不超过一个小时。这样抽象的回答对我起不到任何帮助,所以我又问他可不可以更具体一点?
他想了想,说,四十多分钟。
“你当时碰过尸体吗?”
“没有,没有。”他很慌张,似乎以为我是要怪罪谁。实际上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现场情况和尸体特征,这样会更有利于我开展下面的工作。所以我又问他,就尸体而言和现在有什么区别?
透过门缝仔细看了半天,然后说当时他面色可能更红润一些,至少不像现在这样发青发白。听他这么说我就明白了,望着血迹斑斑的火车,洗手间,我开始沉思。
这是人体结构学中最简单的一个常识,骨是人体中最重要的造血组成部分,也是人体养分主要的输送媒介,当人体大出血的时候,储存在骨髓中的养分会代替人体流失的血来维持身体平衡。养分大量输出会产生高血糖并发症,心跳加速呼吸急速,面色也会稍微红润一些(不要和常人做比较,就尸体而言)。
而这一现象会在松弛现象结束以后而消除,这样来讲的话被发现的时候尸体应该处于死亡后首先出现的肌肉松弛现象。
这一现象最多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去掉发现尸体到现在浪费的这四十分钟,以及尸体表面未发生明显改变的尸斑现象和未出现明显浑浊的眼球所用时间,应该只剩下90分钟时间。
也就是说。
死者死于发现尸体的90分钟前,缩短到60分钟也有可能。
火车上有监控吗,我问。
他们回答说没有,但是有录音匣子。
不过录音匣子是全封闭的,是为了应对重大突发事故,所以铁路局有规定,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
既然这样那就回忆一下,两个小时前有没有行迹可疑的人出现过。
主要负责4号和5号两节车厢的乘务员开始回忆。其中一个人猜测说,两个小时三十七分钟前,火车在X市停靠过,凶手有没有可能杀了人以后就下车了?另外一个人立马否定,说停车前后他一直守在车门口,没理由一点察觉都没有。
他还说,X市下车的很少,一共有三个人,一个女大学生,还有一对老夫妇,他们应该没有能力不声不响地杀死一个壮汉吧?
他这句不声不响提醒了我。
是啊。
凶手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受害人的?
还是在这么狭窄的洗手间里。我起身,模仿凶手做出捅刺的动作,说实话,根本施展不开,那么,是怎么做到的呢?
另外。
现场地面上存在大量鲜血痕迹,凶手既是在这里杀的人,身上没有可能不沾鲜血,怎么就不露痕迹的轻松离开现场的呢?
虽然视线很暗不被人发现也是有可能的,但起码应该在外部走廊留下痕迹才对。可对四号和五号车厢勘察结果发现,凶手的的确确是没有留下一丁点的痕迹。
这就奇怪了。
在翻动尸体的时候,我发现仍有鲜血沿着蹲坑向外流淌,刺骨的寒风顺着洞口吹进来,我才发现是一个直径约有十厘米的坑洞,于是我产生了一种很可笑的想法,凶手该不会是从这里面逃出去的吧!
开始尸检。
为了不影响其他乘客,我就在这个狭小的卫生间里进行了尸检工作。死者尸体上的外伤很干净,或者说,除了胸口致命的刺伤外再没有其它的伤痕。这一伤口的位置和准确度来看凶手的手法相当娴熟,目的性也非常明确,就是不留活口的一刀致命。
然而。
就在我以为死者等下只有这一道致命伤时,意外在死者腹部外侧,发现了一个三角形戳伤,创缘不齐,创形异常,很难分辨是什么物体造成的。
在不能深度解剖的情况下,用探针测试了一下伤口深度,确定胸口这一刀有可能切断了心脏动脉血管,而腹外侧这一伤口却没有伤到内脏让我很奇怪。
说白了。
以凶手的手法可以一刀致命,为什么还在死者腹部来这么一下,不多余吗?
随后,我又做了进一步的检查。从死者的头顶到脚跟,但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不过,我却在已经验明的致命伤上发现了些许异样。按理说这一类伤口会大面积流血才对,可创周异常干净,没有明显流血痕迹,反倒是不致命的腹外侧伤口出现大量出血,这很反常。
带着种种疑问我推开门,和他们说这个案子很棘手,看得出来,敢在火车上如此作案的应该是个缜密冷静的惯犯,而且智商比较高。
我沉思片刻,把米娜拉到一旁。
然后,和她说,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然后惊叹说,想不到火车上这么局限的空间,也会发生如此缜密的犯罪,真是不可思议。同时,我让她做好心理准备,这个杀人者可能还在火车上,低档他背后捅刀,或者再次作案。
“不会吧?!”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但也不得不防。”我说,“一会我们分头,你去五号,我去四号,有什么发现电话联系。”
“师父!怎么什么案子你都管啊?!”她的意思可能是说我多管闲事。
我淡淡一笑,职业病吧。
“对了,你刚才说不是案发现场我不太明白,别总那么神秘,给徒弟讲讲呗。”
“你进去看看尸体,如果不明白再来问我。”
其实,道理很简单。
尸体上哪怕有再多的疑问,都会有一种近似完美的解释。
第一现场地面全都是血液,凶手没有可能全身而退。如果杀人后离开一定会在附近留下痕迹,但我们并没有发现。就像是一桩密室杀人案,让人误以为凶手杀了人就没有离开过现场,所以我刚刚才会产生顺着粪坑逃走的荒唐想法。我一直纳闷,但在我第二次对死者遗体做更为仔细检查时,虽然没有发现新的创伤,但是却发现致命伤口上的一个奇怪现象(上面有提到过)。
后来我就想通了。
这时。
米娜从里面走出来,一脸费解,叫我不要卖关子了,她是真的看不出来。
我笑了笑,把手机的一根线递给她看。
“这是在死者伤口里发现的,我检查过,死者穿的是一件皮夹克,里面是一个衬衫,所以应该不是死者身上的。”
“有关系吗?!”
“大有关系。”我解释,“凶手刺中死者心脏以后用某物品挤压伤口,导致血液逆行充满腹腔,然后在抛尸以后制造了一个三角戳创,充盈在腹部的血液大量流出,这样会误导我们的侦查方向。”
“不对啊。”米娜用医学常识来反驳我,“小孩都知道动脉破裂根本堵不住的。”
“小孩子也知道,被东西戳到千万不能把拔出来,不然才会流血不止。”
米娜恍然大悟,“我懂了,凶手并没有把刀拔出来。”
我点头。
“凶手是怎么运尸的呢,他胆子是不是有点太大,干嘛非要抛尸啊?”
“我也不知道,你可以不查啊!”
“好!”
“等等。”我叫住米娜,“你刚才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遍。”
米娜想了想,“他是怎么运尸的。”
“不是这句!下一句你说的什么?!”
她又想了想,然后回答,“哦,我说,他胆子是不是太大了,干嘛非要抛尸。”
我使劲跺脚,没错,他干嘛非要抛尸?
很简单,孩子都懂的道理,怕被人发现。
我脑子开始飞速旋转。
死者明明购买的硬座,为什么会出现在卧铺车厢?
如果凶手在四五号车厢里,为什么不把尸体抛远一点?
真相只有一个!
那就是凶手根本不在四五号车厢里,我突然开始为火车上的这些乘客担忧,他们并不知道,有一个杀人凶手就在他们中间,甚至不以为然地谈笑风生,可,没有人能保证他不会再露出狰狞的面孔,捅谁一刀。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血淋淋的教训。
“他不在这两节车厢里!”
“那他在哪?”
“我也不知道。”
“那还怎么查啊,一共十五节车厢四五百人,一个一个问?!”米娜拍了拍我的肩膀,劝起我来,“师父,咱们是法医,做尸检没错,但咱们没必要非得亲力亲为吧,等到了地方会有人来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