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横来夜雨湿红发
作品:《神宠哈士奇》 休言寒风吹酒醒,奈何千岁怒心盈。
乌斗铁靴贱荒土,何惧?远野孤烟枉无城。
横来夜雨湿红发,不悔,篝火熄尽暖意轻。
待得血洗恶奴谷,归来,再话逍遥与龙平。
离开了飘雪地,温千岚不禁有些许的不适。
仇风为冰寒的血风,与天寒地冻寒风呼啸的飘雪地,倍为相合,如鱼在水,如鸟在林。
他可以借用飘雪地的寒风为己用,如虎添翼或为虎作伥。
现一离开,他本身固无不妥,又似青蛙离开了池塘。
倘若与莫立番在外战一场,结果怕是不同了,少了地利,他的本领不如昨夜。
无所谓,他怎能窝缩在一隅之地不走。
辨出了方向,他徒步赶路。
而邪灵化身再一次加重,他倒是没有变成行尸走肉的白痴。
他相当清楚,自身是个邪祟。他有意去西风城屠了莫家,甚至潜入西风武院,将莫家子弟全杀光。什么恩怨分明,祸不及亲友,他不在乎。又因知道邪祟人人得而诛之,他不会去冒天下之大不韪,自投罗网。
此行,他是去恶奴谷。
挨了尤时杰一箭,此仇,他不能不仇。
他的念头,近乎只剩杀杀杀,杀人、杀万物。
他恨、他怒,他渴望杀生、杀尽苍生,其他的一切无关紧要,他不在乎……
而两府交界之地,多是荒芜平原,杳无人烟,更别说城池了。
时下已入夏日,地上或杂草丛生蚊虫惑乱,或泥泞不堪,或荒沙遍地。
着眼望去广阔,又空空荡荡,寂寥萧瑟。
异响惊动了两只草鸟飞走,更显了无生趣。
温千岚可以御风去飞行,他没有,只徒步行走赶路。
身罩乌黑斗篷,靴鞋如铁蹄,踩踏荒土沉重,温千岚背对斜阳,大步行进。
他之所过,煞气无形,方圆数里内兔鸟惊走,便是虫蚁,也是如临倾盆暴雨,纷纷绝迹。
身在武院修行,他对天文地理等学识,均有涉猎。
恶奴谷在哪里,他大概知晓。
碍于一带荒原数千里,地貌相似,难辨方位,寻找的难度不小。
他不急躁,步量荒原。
守护兽哈士奇陷入了沉睡,无念头传来,温千岚一语不发,埋头步行。
日升日落,某日又一夜。
噼啪。
一堆树枝燃起的篝火,烧得血红旺盛。
在此夏日,夜晚闷热,温千岚却在火堆旁取暖。
他盘膝坐着,手拿小铜镜,映着火光,瞧着镜中的面容。
荒原本蚊虫甚多,他附近又连一只也是没有。
他一语不言,出神地瞧着镜面。
仇风是染血的寒风,他的身躯冰凉刺骨,心脏约百息工夫跳动一下。
正常来说,他应该喜阴恶阳、喜寒恶热才对。
他却有身感一份冷意,才会此夏日夜晚生火取暖。
在他成为邪灵化身之初,固然意识受仇恨的充斥,他仍保留着一些脾性。
但他又中奇毒飞仙汁,身躯再一度遭到摧残,哪怕毒已清除,他的意识仍沉沦得更深。
他的意识越浅,他越如仇风的傀儡,越是邪恶。
轰隆……
密布夜空的阴云,腾起了电闪雷鸣。
滂沱夜雨,不期而至。
哗哗。
夜雨冰凉,雨珠指头大小,滂沱淋下。
荒原夜间本就寂静,晦暗幽远,夜雨声连绵,只显萧索。
雨水洒下,篝火摇曳,明暗不定。
雨珠滴在干柴上,浸入了树皮,受热一烤,嗤嗤作响冒着水汽。
夜雨急切,稍许,篝火熄灭了。
残烬涌出的黑烟,袅袅升起涣散。
火不在,暖意消去。
哗哗……
地面积起雨水,潮冷四溢,晦暗阴凉。
温千岚的满头血发,已遭雨水淋透,水滴顺着发丝沿着龟裂的脸颊,滴滴答答。
他手中的铜镜,亦被雨水模糊了镜面。
映着雷光倒映在镜面上的,是一副模模糊糊的血色鬼影。
咔咔。
手掌捏合,铜镜扭曲变形,成了褶皱的一团。
温千岚随手扔掉破镜,闭合双目,手掌又抚上了小千戒。
嗤嗤……
存在小千戒的四品风雪灵气,被吸入了身躯。
寒冷至他身躯扩散,渐渐地,水汽凝露,泥泞的地面在结起冰霜。
荒原上,天空阴云之间雷光交错,夜雨依旧。
唯独温千岚周身十几丈处,寒霜白地,飞雪飘洒。
“嘟啦呱咕……”
嗤嗤……
血色劲力川游,经文在心中回响。
与正常时相比,经文满是异常,纵然只是声音,却透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温千岚神智失常,不过修炼是增强自身,他记忆仍在,倒不会忘了修炼的事儿。
小灵丹,玄光丹,凝露心香等二觉所需的资源,他不懂节省地,大肆使用……
其后,他有时一连修炼几日几夜,有时不停脚地连走数日。
荒原无垠,地广人稀,日夜不见人烟……
待他到了恶奴谷所在的地界时,修为已至一转四阶。
铁马府与宁风府相邻,又独立而治,风俗地貌疆域大小等等,多有差异。
两府之地时而会发生战事,两府对战,交界处常为主战场。
争来争去血浸大地,地质恶化,环境随之险恶。
而两府交界的划分,除了界碑,恶奴谷同是一座标志,过了恶奴谷,便是铁马府的地界了。
又碍于恶奴谷天地自圆,非如飘雪地一般直接坐落于大地,它半隐于空间,开裂处为进出口,致使不容易寻常。
温千岚辗转了数日,也未寻到。
今日晌午毒日高悬,他远远地瞧见一处茶铺,便赶往过去。
茶铺简陋,八根木桩支起一顶草棚,棚内摆着三张方桌几条长凳,另有一副煮茶的炉子等。
在两府交界处,有此类茶铺不算稀奇。
四处跑商或在此地猎险的武者,若无储物袋,饮食是个问题,茶铺借此可以赚些钱财。
若沿着官道走,还可以遇到客栈等,只是近些年铁马府兵荒马乱,此类营生也不好做。
在茶铺内,现有四人。
有两位壮年男子正吃着大碗茶,一边闲聊乱侃。
单从相貌看,俩人倒属良善之辈,不似恶人,修为三重九阶。
另两人是店家,一位是年过五十的老汉,相貌颇为苍老,皮肤黑红满脸褶皱,佝偻着背,面容和善。
他似个普通人,无修为在身。
另一人是位女子,不到三十岁的样子,无修为,姿色平平,生得一双勾人的桃花眼。
她的衣着不检点,夏日炎热,穿着单薄些是应该,此女则是暴露。
一身粗布衣裙十分宽松,一双白腿露出了大段。
裙内又未穿亵衣抹胸,她一弯腰,裙襟垂下,两大团软肉半遮半掩。
她正蹲在炉旁烧火煮茶,热火一熏香汗淋淋,颗颗流在脖颈与胸前。
而见到在这大晌午,温千岚穿着一身黑斗篷走来,老汉没有惊疑之色,他眯起眼睛打量一下,低声对煮茶的女子道:“锦儿,加大药量,此人步稳如丘,定不低于地玄一转。用葭麻散,免得他喝出怪味,不好对付。”
唤锦儿的女子,撩眼瞧看下,她没回话,却将一整包葭麻散倒入了壶中。
她不见紧张之色,显然,此种事她没少做。
剧毒不易无色无味,葭麻散只有轻微芦苇清香,又足以将地玄一转武者麻翻在地,无力反抗地任人杀剐。
老汉又瞥向两位壮年男子,沉沉低声道:“你俩个管住嘴巴,别露破绽,把那套浑词收好。”
说完,老汉笑容可掬地到棚外等候。
见人走近,他点头哈腰,一副卑躬屈膝地迎候道:“客爷您里面请,吃碗茶歇歇脚。”
他偷眼去看来人的面容,但斗篷遮出的阴影,将面容掩得晦暗。
便是修为与守护,他也是分辨不准。
温千岚未答话,大步走进了茶棚,他就近坐下后,便是坐如钟,丝毫不动,仅有微风吹得斗篷微微飘抖。
锦儿连忙过来,衣裙料子粗糙,身上的香气又是浓郁,她摆碗斟茶时,桃花眼媚丝涟漪,声音软酥地浅笑道:“客爷,茶粗水浊您别嫌弃,铺内还有些浑酒糙肉,客爷是否需要,奴家为您取来?”
温千岚如未听见,他低垂眼帘,盯着茶碗,一不开言二不饮茶,做在那如一块冰石。
过去了十几息工夫,他仍是如此。
两位壮年男子察觉异常,回头看了一眼,一人奇怪地说道:“此人好是古怪,头上毒日头照着,他捂这么严实见不得人,有茶不饮,在那傻坐,他不会是匪贼吧,要洗劫此个简陋茶摊?”
“兄弟不可放肆,怎能信口乱讲。”另一人赶忙训斥一句,他又开口笑道:“舍弟鲁莽出言不逊,望兄台不要怪责,敢问兄台是要去哪里,若顺路,吃过茶后,不如与我兄弟二人结伴同行,有说有笑,也免路上孤单。”
他的热脸,同是不得回应。
“哈哈……”他只好尴尬笑之,不再多言。
遇到了个怪茬,憨笑站在炉旁的老汉目光闪烁,难道此人已起疑,嗅出了茶中有毒?
一枚毒镖落入手中,他又对三人使个颜色。
锦儿微微点头,随即换上一副惶恐的神情。
她小步急走了过去,慌乱道:“奴家不知哪里冲撞了客爷,请客爷不要怪罪,奴家给您赔罪了。”
一未站稳,她便向温千岚怀中倒去。
“庸脂俗粉,滚!”冷斥之时,温千岚一挥手。
斗篷如气浪一扫——
蓬。
锦儿抛飞而出了茶棚,摔在六七丈外,惨死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