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公爵 (11)

作品:《冥王佣兵

    「呵呵,小子,你猜对了。我就是狂剑。」男人笑道。
    狂剑菲利——出自天风剑圣门下,也是这位人族十大高手之首的剑圣最喜欢的一个弟子,他二十岁时就已经达到了下位剑士的实力,因为年少轻狂,剑圣命其离开师门游历大陆,一是为了让他积累战斗经验,二是希望他能遇到些挫折,磨一磨狂妄的个性。
    出道后,凭借一手犀利无比的快剑,菲利很快就名扬了大陆,并且得到了「快剑」的称号,不过由于他个性过于张扬自负,因此人们便将「快」字改成了「狂」字。
    后来,在大陆上行走了十年的菲利渐渐成为了知名的剑客,但是后来的十年里,他的名气虽然越来越大,修为却进步迟缓,始终不能修炼出斗气突破上位剑士的水平。
    一天,狂剑与一「血门」杀手狭路相逢,但是他没想到这个与他一样年轻的杀手竟然也是一个上位剑士,虽然两人实力相当,但是他却惨败在了对方的剑下,因为自己的剑法在对方的面前有些华而不实。
    可能是不愿与天风剑圣结下仇怨,那名杀手并没有取走菲利的性命,不过菲利自那一战之后,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向自负的他彻底从鲜花与掌声以及虚无的吹捧之中醒了过来,再次回到师父的身边以一个全新的心态苦修武技。
    两年后,菲利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蜕变以三十二岁的年龄,修炼出了天风一门的白银斗气,这是仅次于黄金斗气的一种强大斗气。
    自此菲利终于走进了超级高手的行列也成为了当时最年轻的剑师,在天风剑圣的介绍下,他进入了光明帝国都城的皇家高级武技学院中任职剑术导师,教导从各地选拔出的的天才剑技。
    在学院中,菲利对待这些贵族子弟,没有丝毫的放纵,他也曾多次让一些贵族颜面扫地,不过由于实力高深,背后又有天风剑圣,所以根本没有人敢与他为难,因此民间仍把这个让很多贵族头疼不已的剑师称做狂剑。只不过今日之狂已非昔日之狂了。
    然而,在皇家学院的七年里,菲利眼看着贵族子弟日渐没落,心灰意冷的他决然辞去了最高导师一职,来到了雷诺斯市的佣兵工会做起了平凡的职员,那一年他已经成为上位剑师,距离大剑师的门槛仅一步之遥。
    公爵大人简单的把菲利的人生经历讲述给了雷克斯三人,三人听完后唏嘘不已,对这位狂剑更是无比尊敬。
    「这么说我们在佣兵工会的事情,是菲利前辈告诉我父亲的了?」卡兰总算是想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在佣兵工会的事情父亲都能了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