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 杀鱼

作品:《有酒有剑有佳人

    长安梧桐宫一局被破之后,李绝仙和东方杰二人便是交起手来,两人从南打到北,再从东打到西,从人来人往的闹市打到荒无人烟的绝地。
    一路打过来,竟是已经走了几千里路,尚未分出胜负。
    此刻两人在官道上不停歇的走着,少有的没有动手,但也绝不会坐下来朋友一样的闲聊。实际上,他们之间仍时刻保持着起码有二十丈的距离。
    两人没有说话,走路的时候一前一后,就连迈步前进的时候,都无不用心感受着对手的动作,想用自己迈步前进的节奏去打断对手的节奏,以取得微弱的优势。
    这种优势根本无法决定胜负,更像是某种小孩子的赌气。
    东方杰走在前面,他没有转身去看身后的李绝仙,心念微动,就能掌握周围的一切,主宰所有,这种从未有过的强大让他越发自信。
    而后面的李绝仙,则是始终面无表情,他手中拖着那把黑色的巨刃,一旦被斩中,饶是东方杰剑术再强,也不可能硬撼他这一刀。
    但是他却也没有着急动手。
    开始时,他还是占尽优势,这东方杰虽然体魄强横,但他也是货真价实的天冲境界,几次把东方杰逼入死地,只靠着那具天人体魄的力量,东方杰才能从他手中险死还生。
    但是,到了后来,东方杰通过不断地战斗,对那具天人体魄的力量掌握的更加完善,现在竟是已经隐隐能够与他抗衡。
    难以想象,若是西淮子本人还活着,那真正完整的天人境界是何等的可怕。
    他也不急,以他的自信,想必就是西淮子复生,就在此地,他也绝不会退缩半步,而是要上前与之一战,看看天人体魄有几分斤两。
    邱兴江在身侧怒吼而过,像一张拉紧了的金属铸成的弯弓,时而有江水溅到岸边,打湿了他的鞋子。常见到五尺长的鱼龙跃出水面,发出尖锐的鸣叫,如婴儿哭叫,可怖至极。
    这张战斗暂时由东方杰作为主导,李绝仙跟着他的脚步,不知道他要去哪,但他依旧跟随着,不愿被拉开一步。
    以两人的实力,只要不陷入梧桐宫那种诡异之地,一人只要不想打,另一人也绝拦不住对方。换句话说,要想杀死对手,几乎不可能。
    忽然间,李绝仙一挥手,黑色的巨刃在空中掠起一道寒芒,浓艳的血如雨水般洒下,黑色的影子重重的砸在地上,半截被他抓在手里。
    那是一条长足有六尺的鱼龙,两排尖牙生在嘴里,如木匠手中的锯子,身上青色的鳞片即便比之铁片制造的鱼鳞甲也不遑多让。
    鱼龙是淡水中的霸主,只有南方大泽中的蛟龙能与之争锋一二。
    约莫是饿极了,才会跃出水面,想要将这岸上的行人给咬进河里。
    只可惜,这次它挑错了猎物,自己反而成了猎物。
    李绝仙一伸手,在半截鱼身上一抹,便是从大鱼体内抽出了一截雪白的脊骨,长约三尺,除了他左手握着的地方,两端皆长着一根根半尺长的骨刺,狰狞无比。
    他随手一挥,鱼骨上腥风已尽,血水散去。
    再一挥,此间杀机四起,即便是前方的东方杰脚步也是顿了一瞬。
    但也仅仅是一瞬。
    两人就是走着,也是在不断的战斗,期间他也是不知动过多少次手,但是也都被对方一一化解。
    “古有鱼肠,今有鱼骨,难不成阁下还要指教我一下剑术不成?”
    东方杰脸上露出狰狞的笑意,手中宝剑微微反转,可是却没有转身,背对着李绝仙,连带着脚下的步子都没有停。
    相比之下,李绝仙却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的东方杰,听了这话,也是瞥了瞥手中的剑,嗤笑一声,说道:“我从不用剑术,今后也不会用,至于我手中这腌臜东西,也能算作剑?”
    东方杰刚想说,只要心中有剑,万事万物皆可为剑,更何况你那手中鱼骨锋锐异常,怎么能不算做剑呢?
    可是他还没说出口,李绝仙就已经出手了。
    那果真不能算作一把剑。因为从未有人是这样用剑的。
    他左手振臂一挥,手中鱼骨在空中弯成一道圆弧,剧烈的风压下,九节鱼骨一节节的炸开。等这一手完全挥出,他的手中已经空空如也。
    与此同时,东方杰的身体表面也跟着炸开,恐怖的力量在他身前的空间里炸开了九个漆黑的洞。可是他仅仅是面色有些凝重,横剑挡在身前。
    直到九个黑色的洞在空中渐渐消失,他才把剑垂在身侧,提着剑柄,依旧悠闲的走着。
    李绝仙仍跟在身后。
    前面多了一座小镇,邻着邱兴江,建了一座巨大的码头,除了一座座载满公子小姐,富家贵人的楼船,还有无数赤膊水手拉着纤绳用力的货船。
    没有人注意到东方杰和李绝仙,江湖中行走江湖的武人太多,他俩加起来,其实还远不如李绝仙手中那把黑色的巨刃引人注目。
    这个季节,邱兴江洪水泛滥,所以江上停着的都是一些吃水极深的大船,而且绝不安全,江面上时常有鱼龙跃出水面。
    当然,大部分的时候,鱼龙跃出水面的一瞬间,便是有奋刀的侠客疾步上前,一刀将其劈成两半,随后便是用大网将尸体捞了上来,赢得周围一阵阵喝彩之声。
    两人当然不是来看人用名震一方的赤极刀法杀鱼的。东方杰在前领路,径直入了镇子,走入一酒香四溢的潮湿巷子,靠着无比灵敏的鼻子来到酒巷尽头。
    大红木支撑的框架制成的三尺宽的窗子作为门店,可往里一看,依旧是黑洞洞的,只有一个身穿白裙的小姑娘歪着脑袋趴在窗台上。
    “一坛女儿红。”
    “与几个人喝。”
    小姑娘百无聊赖的问道,睡眼惺忪,极不耐烦。
    东方杰却是十分和善的笑了笑,说道:“怎么,店家还管我一坛酒与几个人喝不成?”
    小姑娘轻哼了一声,说道:“若是有应酬,与人喝酒就罢了,若是只自己酒瘾犯了,大中午的来这买酒,扰本姑娘清梦,可得多收你二两银子。”
    东方杰呵呵的笑了一声,脸上浮现出一抹尴尬之色,伸手指了指背后的李绝仙,说道:“呐,就是背后那个杀胚,想着一会儿跟他喝两杯。”
    只瞧了一眼,小姑娘就是生了满眼星星,从一旁的货架上挑了一瓶珍藏的好酒,直塞到东方杰手里,说道:“瞧瞧人家,生的多好看,再看看你,年纪也不大,头发眉毛就都白了个干净。”
    东方杰付了钱,接过酒水,笑着说道:“我年纪可已经不小了。”
    小姑娘撇了撇嘴,满脸不信,看你脸上一丝皱纹都没有,皮肤白嫩的比我都好,能有多大,东方杰临走时她又轻声问了一句:“你不会是肾虚吧。”
    饶是东方杰,听了这话也是一个踉跄,无奈的咳嗽了两声,便是头也不回的向着巷子外面走去。
    他每前进一步,李绝仙就退一步。
    直到他走出巷子,李绝仙便是退出了巷子,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多不少,刚好二十丈。这是他所把握的节奏,退后的时候已经撞塌了两堵墙,砸死了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