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老马一匹

作品:《有酒有剑有佳人

    胡不归死了,这件事,除了灵秀山的少数几人还有屠夫,基本上没有人知道,这个在江湖上刚闯出些许名头的疯子,突然间,就这么永远的,彻底的离开了江湖。
    ……
    刘烨的反应很快,应该说,当沙阳寨刚破,红翎急使还没有把消息送往长安的时候,他就已经动了,从各地调集兵马,打算亲自上阵,以逸待劳,彻底的吃掉蛮族的这七万大军。
    他安然坐在长安皇宫的那座龙椅之上,托着腮帮,孤高的俯瞰着整个世界。
    相比之下,七万蛮族大军所过之地,数以万计的百姓徒遭罹难。
    双方分属于不同的族群,之间有着世代的仇恨,根本找不到任何和解的可能,即便是袁之善这样整日钻研民生的官员,一旦说到蛮族,也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乌兰巴特尔不想杀人,不是不愿意杀,而是根本不想在杀人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在他看来,自己派出去的骑兵只是去抢夺粮食,本不该遇到太多的反抗。
    就像是在草原上一样,大的部落抢夺小聚居地的粮食,弱小的那一方为了生存,会恭恭敬敬的把粮食拿出来,然后跪在地上,乞求对方的宽恕。
    这是草原的规矩,弱肉强食,每个人都很明白。
    可是情况总跟他想的不同。
    他的骑兵挥舞着弯刀冲进那些青砖瓦房磊成的美丽村庄,听了翻译所说的汉话,一个个没有急着去翻找粮食,反而拿着菜刀和棍棒就对浑身披甲的骑兵冲了过来。
    时常出现那种整个村子死绝也没有一人投降的惨状。
    这个时候,他才第一次发现,那些平时有些被草原上汉子看不起,温文尔雅的中原人,性子里竟然还有如此暴烈的一面。
    当然,如果李文硕在他面前,绝对还会一手提着剑,一手拍着他的肩膀告诉他,说什么兄弟你不知道,我们中原人不仅喜欢报仇,热衷于报仇,还讲究十世仇犹可报。
    不过,虽然李文硕离他不远,但却不在他的面前。
    李文硕就在不远处沿河的村庄里。
    这是个不大的村庄,不过因为附近时常闹马匪的缘故,村里的人却是十分彪悍,整日里行走坐卧的地方,随处可以拔出长枪或者刀剑。
    若是主持禁武令的巡查使来到这里,村子里估计会有一半以上的人会被抓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村里却是一片悲戚之色。
    不大的村庄里遍地都是尸体和鲜血,村里的男人死了一半,剩下的都是些老弱病残,无力的跪在那里哭泣,嘴里呜呜的呵骂着。
    尸体中能够看到一两具蛮人的尸体,胸骨尽碎,胸前铠甲裂开。
    杀他们的人显而易见,就是一旁同样躺在那里的巨汉,他手中挥舞着两柄铜锤,蛮人铠甲精良,却也最怕这种钝器。
    不过也正因如此,那名持双锤的汉子死的极惨,浑身起码有着几十道刀口,血肉模糊,身边还扑着一名妇人,双眼通红,已经哭得昏死过去。
    李文硕和罗九衣刚到这里,看着眼前的景象,眉头紧皱。
    他找到了村里的村长,那名已经快八十岁,满脸褶子,走路都费力,却依然拿着拐杖双眼通红,说要杀光狗日的那帮畜生,把村里的粮食给抢回来。
    “老人家,那帮蛮人往哪边去了。”
    蛮人刚走,李文硕只问人往哪去,眼下这种情况,一路走来,他显然不止见过一次了。
    可是他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愤怒。
    “往西,他们往西去了。”村长显然看出了李文硕的不凡和背后的那柄长剑,顿时清醒过来,把所有希望都压在了他的身上,说道:“这帮天杀的抢了村里的粮食,走不远,估摸着村里老小今年是熬不过去了,我知道您本事大,不求您帮我们把粮食抢回来,只求你多杀几个蛮人,帮死去的乡亲报仇。”
    这个时候,村里的其余人也是抬头看了过来,他们眼中所表露的东西很简单,没有希冀,全是仇恨。
    黎阳奉行儒道,儒家思想着实影响了太多的人,平日里,黎阳百姓公瑾守礼,做人守信,但黎阳的儒家思想和几百年前前唐时的儒家思想不同。
    此时的儒家思想,公瑾守礼的同时,无处不充满着刚烈的血性,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仅是江湖规矩,甚至还写进了黎阳律法。
    “老人家,可有快马。”
    听的这话,人群中立刻有一人站起,是个五十多岁的汉子,胳膊被砍掉一个,尚还在流血,但仍咬着牙说道:“壮士,我家有匹马,不过是匹老马,不知可不可以。”
    李文硕点了点头,说道:“敌人带着那么多粮食,走不快,老马足够。”
    其实李文硕根本不需要马,以他的速度,就算不御气飞剑,也足以追的上对方。
    但是村民们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对方是骑马走得,所以李文硕要想追上敌人,就必须骑马,李文硕这样做,也是为了让这些村民安心。
    他翻身上马,转头对着罗九衣说道:“包袱里有药,看看有哪些人还有救,我去去就回。”
    ……
    西风起。
    邱兴江畔空旷的浅滩上尽是一望无际的莹白沙土,平日这里只有白色的水鸟栖居,十分安静,可是今日,这宁静却被打破了。
    几十骑蛮人拖着好几辆粮车慢慢的走着,一个个刀口染血,却也不擦拭,用着蛮话大声交谈,肆无忌惮。
    他们很高兴。
    没有想到,中原一个“小部落”就可以囤积这么多粮食,之前他们还在想,到了中原之后,没有牛羊,他们该怎样生活,现在却觉得自己有些明白了。
    中原人太过富庶,他们依然可以像在草原上过日子那样,拿着快刀,骑着快马,去劫掠这些中原的部落。
    这种想法在蛮族的军队里很是普遍,乌兰巴特尔暂时也不想管,因为太过复杂,就连拓跋烈那个草原上的王,他的想法也和这些士兵差不多。
    忽然间,一名士兵突然转头,然后叫了一声,紧接着几十骑就是停了下来,纷纷转头望去。
    视线的尽头,黑衣黑马的骑士手中长剑已经出鞘,钉着马掌的铁蹄踏碎了干硬的结成一块儿的白沙地。
    战马双眼血红,喘着粗气,在身后扬起的烟尘连成一片,杀气扑面而来。
    一人一马,冲锋起来,竟是给人了一种磅礴的感觉。
    看着那个黑衣的骑士,几十骑蛮族士兵呼吸都是一滞,眼神瞬间一变,像是在草原上遇到了大片的狼群。
    为首的队长见此,一咬牙,低喝一声,从腰间抽出马鞭,在马屁股上狠抽了一鞭子,随着马儿的一声嘶鸣,他就向着那黑衣的中原剑客冲了过去。
    今日自己手下这几十骑,若是今日被这一人杀气所摄,失了敢于冲锋的血性,那么日后到了战场上,也绝没有什么活命的机会。
    看得出来,对方是个高手,但是他也不弱。
    他俯身贴在了马背上,手中弯刀紧握,暴烈的马蹄声在耳边回响。
    几个呼吸的功夫,两匹马就靠在了一起。
    四下里人人屏息凝视,几十双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两马交汇之处。
    “铮——”
    刹那间一道银色的电光闪过。
    李文硕手中长剑一挥,两马交错而行,有人头高高飞起,血泉飚飞了十几尺。
    那高大的蛮族战马又前冲了十几丈,马背上的无头尸体才跌落在地。
    然而李文硕却没有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