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 小县城里最有见识的人
作品:《有酒有剑有佳人》 边关一直在大战,中原腹地的百姓对于战事也是关心的紧,这一段日子,黎阳大小茶馆儿酒馆儿里聚集的书生武人跑江湖的商人,嘴里最爱谈论,最常谈论的事情就是战场的形势,以此来显示他们见闻的广博和消息的灵通,不过其中所说有真有假,不乏夹杂着自己的看法和肆无忌惮的牛皮。
开始时人们还会为了一些小事争辩的脸红脖子粗,到了后来,大家也都习惯了,再去争论的人只是少数,大多数人都只是举着茶杯酒杯,拿着筷子吃饭看热闹。
毕竟中原太大,那些蛮人的马从北边跑到南边,片刻不停也需几个月,就算那些守军什么,真的都是泥捏的,除非天降奇迹,蛮族也不可能打进中原。
江湖中更多的还是什么北边出来的道士不见了踪迹,南边来的和尚一拳打死了山中的吊睛白额虎,新出炉的十大高手名单上有谁名不副实这种消息。
这十大高手当然不是武榜上的十大高手,甚至不是某一州郡之地的十大高手,而是类似于某某县城的十大高手,评出这一名次的人也不是像天机老人那样博学且带些玄妙感觉的老者,而是这些聚在酒馆里闲极无聊的本地人。
可有一见过世面的本地人着实听不下去了。
这人叫王东来,说他见过世面,也仅仅是因为他三年前带着几百两银子出去打拼,东奔西闯,如今分文不剩,灰头土脸的回到家乡。
王东来说道:“要我说,别什么第一的锦绣刀,第二的杀人剑了,现在吹嘘的厉害,真要比起来,别说武榜上的十大高手,就是那宛州十杰,中州八豪什么的,也甩他们不知多少条街。”
大概是早就习惯了他的态度,周围那些人只是切了一声,便摆摆手不再看他,继续说自己的,人们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就算在没有出过县城,可消息总传的进来,谁都知道县城里的锦绣刀不如那宛州十杰,更比不上什么中州八豪,哪里要他来提醒。
王东来见此十分恼火,正要说话,这时坐在他旁边的一人说话了。
这人生的普通,披散着一头黑发,进门之后,就坐在那里,自顾自的喝酒,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现在他说话了,脸上带着笑,说道:“那你跟我说说,这中州八豪中最厉害的是谁?”
一听这话,再低头看了一眼问话之人那一脸蠢相,心中暗啐了一声,表面上却是一脸得意之情,大概是终于找到了能够卖弄自己见识的地方。
他看着那人的眼睛,极为认真的说道:“要说中州八豪,那可人人都是绝顶的厉害,但要说其中最厉害的,当是开封府中的醉鹤刀神,他终日居住在开封府醉鹤居中,养着一只一人高的白鹤,手中宝刀据说也是他幼年之时坠崖,在半山腰白鹤的鸟窝中发现的,虽说没有进入武榜,但是开封府的人都说,他绝对有着进入武榜的实力,之所以没进,完全是因为天机老人瞎了眼。”
他说这么多,最想告诉对方的其实并不是他知道什么醉鹤刀神,而是他去过开封府,在这个大多数人连自家小县城都没有出去过的小地方,而他去过千里之外的开封府。
但是在他看来,一旁坐着的那人实在是笨,完全没有捕捉到他话中重点,只是在那里傻笑,嘴里说道:“哈哈,听起来挺厉害的,开封吗,我现在就赶路,过去看看,那什么醉鹤刀神有没有你说的那么能打。”
“就你?”王东来冷哼一声,眼里满是不屑,他准备狠狠地嘲讽一下这个没什么见识的糙汉,但是他的嘴巴都长了开来,却没有一个字从中吐出。
坐着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可是此时糙汉站了起来,比他高了一头,漆黑的长发散开在主人的周身,安安静静,让人看着,却如同魔神一般在狂舞。
他不敢说话了。
周围依旧人声鼎沸,人们仍在热切的攀谈,没有人注意他这里,同样的,他这个时候也没有注意到其他人,在他看来,整个世界都仿佛安静了几分,因为眼前的这个有着疯狂眼神的男子。
他忽然想起了近几日听说的另一个传闻。
江湖中出了一个叫胡不归的疯子,他仅仅几日的时间,便是走了上千里路,每到一地,就寻觅那地方排行第一的高手对决。
无论是庄里第一还是小县城第一,亦或是某个宗门第一他都不在乎,只要是第一,他就要跟人家打,开始时人们还觉得他太过狂傲,不自量力,可是真到对决的时候,男子仅是一个振臂,或是随手的什么招式,就把平日里人们奉为顶尖的高手打的站不起来。
没有死,甚至没有受什么重伤,但就是站不起来,无论他打在你身体的什么位置,那股力道进入你的体内,总能封住对手双腿上的大穴,过了两个时辰之后就会自行恢复。
至今栽在他手上,有名望没名望的高手已经快有上百人,而他的名字也逐渐在各地传扬,虽说有些疯疯癫癫,人们提他的时候大多都是疯子,总归有一天会遇到个厉害的人物,让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这般的话。
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心里对他满怀期待,想着不管是三年,还是五年,又或是十年,他走遍了江湖每一个角落,打败了所有的第一,那么他是不是就是天下第一?
虽然他现在只走了一千里,但是他的名号却早已传到了任何一个消息能够到达的地方。
传闻中,那个疯子生的人高马大,是个铁塔般的壮汉,永远披散着一头长发,他笑的时候,眼中的光让你感觉就像是在与嗜血的猛兽对视。
可是等王小二想抬头再去看一看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出了门。
胡不归出门了,却并没有走,他去过开封,但是已经太多年没有去,如今连开封在哪都忘了,他在县城偏僻的角落里随手敲开了院门。
院中推门而出的是一个漂亮的妇人,妇人看到他,第一反应就是退了一步,明显对这么一个有些高大陌生的男子感到了恐惧。
胡不归忽的一笑,收敛了那种摄人的气势,他毫不在意世间的规矩,但也不至于去欺辱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他只是想问个路。
“开封……怎么走。”
胡不归咽了一口口水,他是不至于欺辱一个女子,但是当一个长得不错的妇人在向你抛媚眼,一副欲语还休的娇俏样子的时候,他也绝不含糊。
他脸上带着极为下贱的坏笑,就像一个流浪街头的小混混,上前两步,一把将那生的还算高挑,却仍只到他胸口高的妇人拦腰抱起,走进屋中……
……
他出门的时候,日头已到黄昏时,一个铜盆大的落日,只留得半个在地平线上,颜色恰似初升的淡红西瓜一般,回光反照,在几家野店的屋脊上,煞是好看。
他回头望了一眼,那孀居的寡妇仍在半掩的门扉后面抬头看着他,迷离的眼神似乎想要把他整个人都吞掉,回想了一下刚才的旖旎风光,胡不归一笑,可是立刻,他就笑不出来了。
长得娇俏的妇人满眼秋波,自然是极为好看的风景,但如果妇人的脑袋掉在了地上,鲜血顺着脖子如涌泉般喷出,直飞了三尺高就绝不是什么养眼的事情了。
这种事连他这个疯子看到都眉头直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