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大梁城
作品:《有酒有剑有佳人》 长安城的热闹还在继续,孙连山也已经带兵到了大梁城下。
原本他们三日前就该到了的,可是京城附近,士兵生活安逸,缺乏训练,再加上诸侯军马军心不齐,各有良莠,竟然每日都达不到规定的行程。
能在今天赶到,这还是他震怒之下,发号施令,接连着五天急行军一百里的结果。
看着远方那黝黑高大的城墙,静静的立于风中,万年不变,沉默的有些可怕。
他也算的上熟读军法,带过十几年兵的人,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带兵去试一下,能否攻下这样一座大梁城。
奈何他收到消息,拓跋部的主力,早在数日之前便已经撤走了。
虽然有些惋惜,又失去了一个能展现他军事才华的机会,不过平白无故,捞上一份儿泼天大的军功,他还是十分受用的。
听着背后的吵嚷之声,他微微皱眉,敢这么吵嚷的,自然不是普通军士,黎阳的军队再疏于训练,也不会目无军纪到这种地步。
又是那几个话比较多的各家将军,在争吵事后如何瓜分战功的事情了。
不过他也不在意,因为这件事情,本就在出征之前,大家就已经商量好了的。
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但是在勋贵们眼中,无疑这只是一场瓜分功劳的交易。
但脚下的战场,却是真真切切的。
战场上黄沙弥漫,四周尽是一望无际的平原,非常适合骑兵冲锋,决一死战。
不过因为是攻城战,所以六万大军中,骑兵只有一万人,当然,最主要的是马匹不够,否则所带来的这些步卒中,也有不少都是可以翻上马背就可以充当骑兵的角色。
孙连山这样想着,心里不知为何,却又总是静不下来。
会有什么变故?
拓跋部主力确实撤退了,这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多人看到,不可能有假。
但是,慢慢的,他感受到了马儿的不安,和地面传来的些微震动,瞳孔微缩,低喝一声:“传令下去,上马,迎敌!”
传令的将士一怔,也是迅速的反应过来,惊恐异常的下去传令。
只见还在几百丈外的城门缓缓打开,一队一队的骑兵从中缓缓踏马而出,列在城外,排成了极为整齐的队形。
相比装备精良,浑身铁甲,还分有各种军种的黎阳军队来说,他们几乎可以用寒酸二字来形容。
身上只有简陋的皮甲,手上拿着锋利的弯刀,除了胯下的马儿,便是再无他物。
可是仅仅是看一眼,在场的将军便是都满脸肃容,能够做到令行禁止,军容如此整齐的队伍,绝对不可小觑啊。
“对方人数不多,只有五千人。”
身边的副将策马来到孙连山身前,抱拳说道。
孙连山也是点了点头,拔出腰间直刀,在空中穆然一挥,说道:“传令下去,骑射手在两翼护卫,枪骑兵在中路冲锋,剩余步卒,紧跟在后面,负责绞杀残党,一个都不要放过!”
“诺!”
拓跋部的主力确实撤退了,不过,他们依然在此地留下了五千骑军,不是用来断后的,而是用来试一下黎阳的军队如何。
拓跋部的骑军忽的动了,三军潮水一样涌动着推进。无数铁蹄踏起烟尘,一道灰蒙蒙的狂浪在大地上升起。
加速之后的战马终于抛下了尘头。
诸侯的军士们眼睁睁地看着身着青色皮甲的草原骑兵冲出了滚滚飞灰,聚成一片依大地起伏的黑灰色波涛。
“冲锋!”
不知道黎阳的阵营中谁发出了这样嘶哑的声音,而他的声音立刻湮没在铺天盖地的铁蹄声里。
——
拓跋部的冲锋,仿佛贴着地面而来的黑色大潮,让孙连山想起了前些年在钱塘江观潮时的情景,只不过这股潮水漫过的土地只剩下累累的尸骨。
天启二年的踏青节,这是诸侯的大军,第一次见识到这股黑色的大潮。
那时候黎阳的将军们士兵们都惊骇了,面对着这股潮水仿佛灵魂离窍。
不该是人类能够使用的战术,他们这么不畏生死地冲来,纵马越过箭雨越过障碍越过同伴的尸骨,拼死也要把马刀砍在敌人的头上。
像是一群发了疯的疯子,又像瀚州丛林中那些成群贪吃的恐怖蚁群,总归是种极为恐怖的东西。
他们不畏惧,于是黎阳的士卒们畏惧了。
那一战,拓跋部五千轻骑的冲锋,打垮了六万黎阳大军的结阵。
当然,这种事情不光是能用勇气解释的了的,拓跋部的战马,比黎阳南方而来的这些所谓战马更加高大,跑的更快,常在黎阳军队阵型尚未铺开的时候,就已经将其凿穿。
那些骑射手手中抛出的绵软弓箭,或许是可以洞穿敌人身上的皮甲,但是除了极少数,却是根本没有给最前面冲锋的骑兵造成有效的压制。
全部被高速奔驰的战马甩开,落在了背后。
战马人立而起,甚至直接可以将黎阳的骑军踩死!
如果换上北地边军,和那北地大马,或许结果会稍有不同,但是此时此刻,谁也无法否认这群轻骑兵的优良。
他们冲进步卒中,仅仅是把手中弯刀平举,靠着战马高速带来的巨大冲力,就可以轻松收走无数的生命。
当整队的骑军,在阵后汇集,两军交错而过,他们的背后,往往只剩下一片烟尘尚未落尽的修罗场。
但是拓跋的骑军并未就此远去,他们调转马头,前队变成后队,宛如一支离弦的利箭,再次悍然的插入了战场,将已经七零八落的大军再次冲散。
这个时候,仅剩的两千骑军,才招摇着,向着草原的方向跑去。
他们的身后,烟尘阵阵。
孙连山的刀口在滴血,肩膀上的铠甲缝隙中也在滴血,可是看着那股远去骑兵的背影,他的神色有些复杂。
他们还是拿下了大梁城,但是这么回去的话,怕是一丝功绩都不会有,甚至自己的脑袋都会被砍掉的吧。
六万打五千,不仅被对方跑了,还丢下了接近两万具尸体!
如果他是刘烨,他也会砍了自己。
抬头望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大概是死定了,随即苦笑一声,说道:“步卒打扫战场,救治伤员,其余人等,随我入大梁城!”
柔和的阳光自高天之上洒落,照耀在有些暗淡的铠甲上,仍然能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可是这群尚自年少的将军,却是没有一个,有心情去擦拭身上那具平日里珍爱有加的明光铠。
或许是因为先前的战斗失血过多,他们的脸色有些苍白。
缓缓步入大梁城,城中四处一片破败,充斥着马粪的骚臭味儿。
一旁的民居上,甚至还能看到触目惊心的血迹。
屠城。
孙连山想到了这两个字,心里有些苦涩,虽然早在长安的时候,他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只不过,现在亲身踏入这片鬼蜮,他才感受到了那种寂静中透出的恐怖,丝毫不亚于方才拓跋部骑军冲锋时带给他的冲击。
看着路边民房上斑驳的血迹,他穆然间有些愤怒。
想着现在的长安城,估摸着还沉浸在踏青节的欢歌笑语中,不知道刘烨听到了这个消息,会是什么反应。
这般想着,孙连山甚至自嘲的笑了笑,叹了口气,说道:“我确实该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