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作品:《将府千金不佛系(穿书)》 “枕戈达旦”便是说的江茗这种人,眼睛看不见了,前路茫茫好似进了弥天大雾的地界,可她依旧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嬉笑怒骂一样不少。枕着一杆枪便能安然睡下,心无旁骛。
飞浮拿她没办法,季四九在试图拉拢飞浮共同对付江茗之后发现无果,也老老实实的当起了赚钱工具,将自己这些年的心得拿出来给江茗讲。
“你看,这是之前你给我捎的鹿角霜,其实效果一般般,后来经过我自行研究,终于找到个好法子。”季四九端着几个瓶瓶罐罐走到江茗面前,停了一下,又开口说道:“哦,忘了你看不见了,那你闻闻吧。”
江茗低头闻了一下那个鹿角霜,十分嫌弃的摇了摇头:“这什么东西?我最讨厌吃姜了。”
季四九:“鹿角霜啊!全天下男子女子都在用的东西,你每年给我捎来二十瓶,你竟然没用过?你那相好的也不用?”
江茗回想了片刻,这才想起来:“我知道,老头子以前给我买过,太恶心了,我受不了。但是瓶子挺好看的,我把里面的东西倒了,然后洗干净来装糖豆了。至于我相好的,人家天生丽质,根本用不着这种东西。”
也不是江茗胡说,这鹿角霜用起来简直要命。
洗完脸之后要先用白蜜擦脸,再用手拍,要一直拍到手不粘了为止,再把鹿角霜涂在脸上过夜。鹿角霜是用鹿角研磨出来的汁水,兑上姜汁做成的。而且脸还不能见风,所以外面那群贵女们出门都戴着斗笠遮着面纱。
这对江茗这种现代来的人,简直就是极度麻烦。她更不能想象殷楚晚上坐在床前慢悠悠抹蜜的模样,然后带着一脸的姜味儿来亲自己。
倘若真是如此,那估计自己第一天嫁到昭南王府,就要和这人分道扬镳了。
季四九听了,登时有种看不成器孩子的感觉,她问道:“那你平时出海,海上那么伤脸,你怎么办的?”
“用淘米水洗脸啊。”江茗回道,现代某日系大牌传说中的秘方。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有意说道:“而且我年轻。”
说起年龄,季四九比江茗要大上七岁,虽然也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但女人就是听不得岁数。她一撇嘴,十分不屑的说道:“咱们两个一起出去,别的男人都要看我的!胸大!腰细!屁股翘!大长腿!秀发三千面若桃李!你现在是看不见,不然你要跪在我面前让我传授你经验!”
“我不用看,这不是已经让你传授我经验了吗?”江茗很承认季四九的颜值,加上这人在深山里吃的都是全天然无公害食物,过着仙女儿似的,人可不就长的也和仙女儿似的。
季四九冷哼一声:“你是不是听了之后觉得怕了?”
“我怕什么?怕别的男人都看你?”江茗问道。
季四九:“对。”
江茗:“哦,你又不出山。五十不是说了吗,你出去就要被男人玩到死,说不定就是看你的其中之一。这样的看,我还是敬谢不敏了。”
“你……”季四九颤抖着手,指着江茗,被噎的半晌说不出话。
别看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捅刀子,实际上也就在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才这样,但凡这里有个五十,那受苦受难的就是五十了。
季四九此人心地实则十分单纯,又总有些傻乎乎的感觉,自然斗不过脑子里弯弯绕的江茗,可这些年了,也仍然孜孜不倦的往她枪口上撞。而江茗也就是嘴上逗逗她,往年有什么东西第一个就想到给季四九送来,她缺什么要什么,都是一句话的事儿。
江茗将季四九当朋友,一来是喜欢她这个人,二来是季四九深居山中,和这世界格格不入,某种程度上也让江茗有些共鸣。
她拉过季四九的手,摸了两下,确实是滑的和豆腐似的,比自己滑嫩不知道多少。
季四九平日里都是一个人种田,一个人采药,一个人拉住树藤上蹿下跳的,这手还能保持这样,可见那些东西效果多好。
江茗说道:“可是我就没在你身上闻到那股姜味。”
季四九一哼:“那是,每天晚上都是姜味,我也活不下去了。”
“我也没见过你抹蜜。”江茗又说。
季四九回道:“白天已经那么累了,晚上回来还要拍脸,我脸皮特别厚的吗?”
江茗笑道:“所以说啊,知道四九你最厉害了,在行医制药上天赋异禀,否则师父也不会收你。”
季四九反驳道:“说不定当初师父是觉得我长的好看。”
江茗:“你一出生没多久,师父就把你抱回来了,山里的老母鹿还为你的茁壮成长奉献过,那时候你觉得师父能看出来你日后出落的如此美艳大方吗?”
“可是师父就是这么说的。说我日后这张脸会祸乱天下。”
江茗:“……我觉的,从你身上看到的师父对于审美的传承,我对他的话抱有怀疑。但他毕竟会观天象,说不定是星星告诉他的。当然,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我信任你,不然也不会跑到你这里来治眼睛。虽然现在还没治好,但是我相信你的老季生发水、四九鹿角霜一定能赚到银子。咱们有没有简单实用一点的东西,说出来,我好设计设计。”
“有!”季四九被江茗三言两语忽悠的神魂颠倒,即刻将自己多年的心得一一奉上:“首先是药澡豆。清洁是最重要的,但是你没觉得普通皂角用完身上干干的吗?连头发一起都梳不开了。于是在做皂子的时候里面加上些羊乳、绿豆,然后研磨成细粉,用起来就很舒服。”
江茗点了点头,对飞浮说道:“飞浮,帮我记下来。”
季四九连忙说道:“我来写,写的明白些。”
“算了,你的字和狗爬似的,只有你一个人看得懂。”江茗回了一句,季四九的字实打实的演绎了身为一名医生的天赋不仅仅是在药理上,还在草书上。
飞浮应了下来,拿出纸笔开始记录。
江茗又问:“这个药澡豆,里面放上香料可会影响效果?”
“不会。”季四九说道:“因为使用的比例小。我就时常换着花样更迭味道。”
江茗转头对飞浮说:“记下来,不同的味道可以卖不同的价位。最基础的是药香,然后是果香和花香,麝香、沉香这种取个沉稳贵重的名字,编个来源故事,卖三倍价格。哦,还有竹香木香等等,男子使用的卖的价格也贵点,反正一般男子是不用这些东西的。你记个大概就行,回去咱们还要看制作情况再定价格。”
季四九亲眼目睹何为奸商,明明是同样的东西,就因为里面那占了一点点比例的香料变了,就直接抬高了几倍价钱。
季四九吞了下口水,感觉也许自己多年的制作,真的能在江茗手里卖出大钱。
她连忙又把改良版鹿角霜讲了一遍,制作起来颇为复杂。
先用洗净鹿角,连煮三日,摊晒之后磨成粉末,再将去皮杏仁做成浓浆,七白药材研磨成粉,和鹿角粉混合好之后加入牛奶酥油,熬成膏,灌入瓶中,需要使用的时候便直接能用,取黄豆大小涂脸。
说罢,季四九还十分上道的补充道:“可以加香料!”
江茗点了点头,觉得季四九这套功夫虽然繁复,但她毕竟在山里没什么事儿干。而且这简直就已经可以称之为面霜了,居家旅行之必备。
季四九连忙和飞浮说:“这个也记下来,按照香料不同收不同价格。”
然后,她就再次看到了何为奸商。
江茗觉得这还不够,补充道:“鹿角是山林中自由驰骋的鹿,吸取天地之精华。清洗的时候是在绢袋子里放在山中溪水里冲洗的。烧鹿角用的柴是桑木。”
季四九见飞浮认真的记下,连忙说道:“不用这么麻烦,没有那么多讲究的,我都随便拿干草烧。”
“我知道。”江茗回道:“我得想法子做噱头。”
季四九:“可是就算这么大费周章,其实效果也是一样的啊。”
“是啊。”江茗点头:“但是就听起来有身份有地位。”
“可它们其实是一样的东西……”季四九眨了眨眼,说道。
江茗摸索着拍了拍她的肩膀:“有钱人的心态,你不懂。贵门里面那些人,谁要和平民百姓用一样的东西啊?平民百姓听说是贵门的平价版,也会愿意来买啊。比起你直接在外面挂着招牌,说自己东西好用又便宜,童叟无欺,他们更愿意相信他们想听到的。”
两人说着,外面又传来了一阵长啸声。飞浮站起身来,说道:“张赫来了。”
季四九一听,连忙带起自己的斗笠,藏到窗户旁:“那我准备出去了,不能见男人!绝对不能!”
江茗听了,这便微微笑了一下:“他来了,说明闽州的粮有了。虽只能解一时之急,但也总比饿着肚子强。”
季四九不知所以,小声问道:“你怎么知道张赫来了,就是闽州的粮有了?”
江茗回道:“洛广川向江浙借粮,他们不敢借。我敢让他们借,我给银子让他们借。”
季四九惊道:“你竟然把银子给人了?”
江茗耸了下肩:“那总不能让我夫君和我弟弟在前面吃树根吧,养家的银子,我还是拿的出手的。”
飞浮这头去给张赫放竹筐,她一低头,看见下面有两个人,其中之一便是有段日子未见的怜莺,飞浮瞬间觉得这生活有指望了——季四九生活能力低下,能活这么多年纯属老天开恩;小姐眼睛看不见;自己又不是个擅长料理家务的,导致她每天都在想念勤劳肯干的怜莺。
飞浮在上面冲着怜莺招了招手,怜莺一抬头,看见飞浮,也松了口气。她这辈子就没坐过这么长时日的船,晕头转向的,好不容易到了闽州,又被安排在个院子住了两天,小姐的面儿也没见着。虽然有了小姐的信物,但她还是担心,可转念一想,谁没事儿对她个普通的丫鬟下手啊?还这么大费周章的,也就坦然了。
在路上她还听闻小姐受了伤,又担心又忐忑,如今终于见到飞浮,看她那样子没什么大碍,想来小姐也没事儿,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竹筐慢慢放下,张赫指着里面说道:“咱们两个挤不下,你先上去。”
怜莺看了眼那竹筐,又抬头看了眼悬崖峭壁上的小木屋,不由得抖了几下:“这……坐这个上去?”
张赫十分理解她此刻的心路历程,沉重的点了点头:“是,就坐这个上去。”
怜莺吞了下口水,再抬头看飞浮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方才的高兴——这是要命啊!
张赫见她不动弹,在旁劝道:“要不我先上去,你看着,然后再来?”
怜莺想了想,自己是谁的丫鬟?小姐的!小姐都有胆子跟着世子来闽州,都受伤了,正是需要自己的时候,自己怕什么?
她一咬牙,跨进竹筐,往里面一坐,冲着张赫点了点头。
张赫不知为何,竟然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些许视死如归的感觉。接着,他就看见怜莺像只鸵鸟似的,把头往怀里一埋——什么都看不到!
飞浮转动把手,将竹筐带了上来。那竹筐到了木头台阶边上的时候,飞浮伸手托了一把,直接将竹筐带到了台阶上。怜莺抬起头,眼前就是小木屋的门。
张赫眼看着这一切的发生,沉默片刻——为什么自己每次上去,都是挣扎着从竹筐里迈到台阶上,就不能也这么到门口吗?
张赫上来的时候,季四九就从窗户飞出去了,她还一边琢磨着要不要给小木屋加一层,说不定其一以后会带着自己相好的来呢。
…………
帐外是轰鸣的暴雨声,三条偌大的官船慢慢的靠了长乐府水码头的岸边。
洛广川已经在这里等了许久了,明日他便要启程进京,这艘官船是他能给魏风凌,给殷楚等来的最后三艘。
官船皆是双桅船,前一根桅杆上挂着“布政使”的大灯笼,后一根桅杆上则是挂着“军粮”的大灯笼。灯笼用的是特殊的油布,但并不妨碍透光。在这戚风惨雨之中,显得格外刺目。
红光下面,是一排护送军粮的士卒。一个个庄严肃穆,紧绷着脸,任凭风吹雨打。那红光不匀称的洒在他们脸上,好似人人都是从沙场里浴血奋战出来的。
可这仗,打不到他们身上,只剐在闽州无辜的百姓头上。
船落碇了。
洛广川站起身来,急急朝着那船走去,身旁跟着的书办连忙跟上去,给他撑了把伞。可是雨太大了,很快便将两人一起打了个浸湿。
洛广川冲他摇了摇头,沉声说道:“不用打了。再大的风雨,也就是敲在我一人身上。”
从他开仓拿粮去换银子修补堤坝的时候,他就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自己身为宰相丰忱的门生,在这闽州当个巡抚当的太久太过安生了,总有人要对自己下手。
但他从未觉得自己做错了。
百姓,是大胤的百姓,堤坝淹了,田地淹了,死的受苦的都是百姓。
粮仓,也是大胤的粮仓,是为军为民屯的粮,是天下太平的粮。
风雨很大,洛广川靠近那船了之后,有个穿着一身戎装的少年从后面匆匆跑来,急声说道:“洛大人,此处雨大,您还是去帐子里歇息,这些军粮我们来看就是了。”
洛广川认识这少年,镇国大将军江衡的独子,江劭。不知为何主动请命来这闽州,进了军营当了个十夫长,一开始还有些不适,但很快便适应了,吃苦耐劳,因着前些日子荡寇有功,方才升了百夫长。
他欣赏这样的孩子,不因为父亲的庇护而藏于华京那旖旎当中,这是少年应当有的意气。正因有这些为国的心,大胤才能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洛广川是个文官,身子骨本就瘦弱些。他个子高,被雨水一打更像是根竹竿,胡子没来得及修,脸颊已经微微泛青,看起来气色并不怎么好。
他叹了口气,正要说话,就看见一旁有兵卒赶了上来。为首的是昭南王世子殷楚,他把袍子的一角掖在腰带上,动作干练,整个人像是一株拔地而起的竹子。
这竹子经风雨,压不弯。
殷楚远远看见他,冲他微微点了下头,又带着那些兵卒去卸粮。
洛广川看向江劭,说道:“之后闽州就要靠你们了。”
江劭连忙说道:“洛大人这是说的哪儿的话?若不是您修书给江浙求借粮,咱们这儿哪儿还能再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