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奇怪的签约条件
作品:《我不想当球王》 和大熊聊完再次入睡后,囧囧告诉李良:“你有新的总评值奖励——
第一次赢得比赛冠军,一次性加1。
第一次在正式比赛中有效助攻,一次性加0.2。
进攻意识得到加强,加0.3,这一共是1.5。
自信心加成百分之150,一共是3.75.
这样你的新的总评值为30.41,归为31一档,共加22点。
六项指标加点分配如下:速度加3,射门加5,传球加9,盘带加2,身体加3。
现在,新的六项指标是:速度38,射门33,传球27,盘带26,防守27,身体34。”
李良还是继续了上次和npc里克尔梅、霍夫曼还有小熊一起的传球练习。
因为在飓风队的选拔赛之后,他意识到自己的传球技术依然急需加强。
李良一直睡到天亮才醒,虚拟训练中他终于完成了10000组右脚初级传球练习。
得到了0.3的奖励值后,他的总评值达到了30.71,仍然归为31一档,共加2点。他的传球值增加了2点达到了29。
吃过早饭李良和大熊如约坐上了飓风集团的专车,来到了万人体育场看台下的飓风队基地办公室。
李良惊异的发现,基地的工作人员在向大熊打招呼致意的同时,居然显得全都认识自己也都热情的招呼起来。
大熊悄悄告诉他:“每支球队都是这样的,只要你球踢得好,所有人都会记住你。”
在办公室里,李良看见了熟悉的朋友们。
秋水他们几个热情的和李良打相互问候,然后又充满崇拜的和大熊合影,索取了大熊的签名。
等待的时候,秋水和李良聊起了落选的东子。
他告诉李良东子并没有入选,而且比赛一结束就直接走了。
秋水悄悄的对李良说道:“良子哥你知道吗,东子他也是诈伤!
当时教练他们看你打左后卫不行,本来计划是先把你换下来的!”
李良愣住了,他没想到东子会这样做!
这时突然有工作人员来叫自己,轮到他了。
李良被叫到了一间单独的办公室,吴总安排小丽过来亲自和李良洽谈。
看到了合同金额,李良大吃一惊。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两年,第一年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2500元!
第二年视具体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之后进行上浮。
此外还有多项名目繁复的比赛、训练奖金和补贴规定以及各种福利待遇。
李良暗自盘算了一下,只算基本工资一年下来就有18万元,这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现在自己上班的公司月薪前不到7500元,加上所有奖金和提成一年下来到手大约一共不到9万元。
也就是说,加入飓风队之后,自己的收入会马上翻倍!
小丽冷静的看着李良的表现,吴总专门给她交代过个人待遇这一块可以给李良加到每月2万元。
李良提出要和大熊商量一下。
他找到了在冯轶寒办公室喝茶的大熊,冯轶寒见状借故离开了。
李良问道:“雄哥,签了合同是不是意味着我得随叫随到啊?”
大熊答道:“是啊,平常倒是走训制。
但每逢重要比赛前必需要集训,按要求还要集中住宿。
对了我听冯指说,你签的也是一线队合同,每年可能还有3、4个月要和大伙一起统一去外地集训。”
李良明白了,只要签下这份合同自己就不得不必须从原来的公司辞职了。
他离开了冯轶寒的办公室,来到签约室门前。
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坚定的敲响了门推开走了进去。
出乎小丽意料的是,李良在个人待遇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他只是要求在合同内加入两项内容:
第一,预设解约条款——
如果在合同期间,李良得到加入“五大联赛”(本合同文本中仅指当年西甲、英超、德甲、意甲、法甲范围内,下同)球队的机会,则自动激活解约条款。
第二,在合同期限内俱乐部安排一场由海城飓风一队参加的训练赛,参赛另一方人员由李良组织。
此外李良还对合同中的一项内容有异议——
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小丽一下子没了主意,当即拨通了吴总的电话。
吴总也大为意外,他没想到李良并没有在合同金额上产生纠结,而是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关于解约条款吴总并不担心,但对于李良提出的其他条件,他一时难以理解。
他示意小丽把电话直接给李良,李良解释了自己的条件——
他想继续参加“绿茵夕阳红”参与的业余比赛。
另外他答应了自己的好朋友,如果入选飓风队,一定想办法带着好朋友们和飓风队打一场比赛!
吴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让李良把电话给小丽。
吴总非常大气的指示小丽,同意李良提出的全部条件。
此外在此基础上再修改合同相关条款,允许李良在经俱乐部同意后参加其他业余的性质比赛。
并且在参赛期间,享受海城飓风队员正式比赛中的医疗和保险待遇。
最后吴总还指示,把原先给李良准备的年薪15万元的合同,调整为18万元;合同年限同时增加1年为3年。
李良看到新的合同后,毫不犹豫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