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品:《剪个头老婆擦肩而过》 ?
季醇整个人都有点不好了,白天大家都穿着衣服,没感觉体型差这么大啊,他估摸着顾大少爷也就一米九,怎么躺在床上感觉自己直接被对方吞了进去。
季醇费力地抽出一只手臂,身体往上顶,试图把手伸到顾流初脑袋后面去,倔强地改“被搂”为“搂”。
做攻就要有做攻的样子,即便是矮子攻也不能被人搂在怀里。
然而下一秒手就被捉了回去。
“别乱动。”顾大少爷不耐烦道,用两只手紧紧地抱着他的腰,连同他两条手臂圈在一起。
季醇:“……”
季醇还想说点什么,忽然感觉身边的人脑袋一沉,倒在自己颈窝,鼻息落在自己的锁骨上,高挺的鼻梁蹭着自己的肌肤,睡得昏死过去了。
?
作为压力这么大的继承人难道不应该有点失眠什么的霸总常见病吗?
怎么比他还先睡着?
他又不是什么安眠药成精。
不过听着金主爸爸均匀的浅浅的呼吸,季醇也很快进入了梦乡。
*
翌日五点季醇便醒了过来,长期打工让他养成了不用闹钟也能在清晨醒来的作息。
今天也不例外。
他揉了揉眼睛,身边的男人还在沉沉地睡着。
厚厚的窗帘全拉着,室内光线非常昏暗,男人鼻梁抵着自己肩膀,侧颜非常完美,没了那双黑漆漆的凌厉跋扈的眼眸,闭着眼睛的顾流初显得十分安静。
他双臂紧紧地抱着自己,像是抱着一块浮木。
感受着被窝里另一个男人躯体的温热,季醇愣了会儿,才想起来自己当前的处境。
啊,被金钱包养了。
还打了个素炮。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醒,季醇轻轻地抬起顾大少爷的胳膊,捞了套衣服。
他刚爬起来,手臂便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拽住,又拖了回去。
醒了?
季醇吓了一跳。
但回头一看,顾大少爷还浓浓地睡着,只是在睡梦中下意识不想放开他。
这倒是bl小说里的常见情节,一觉睡醒受都会很眷恋攻。
就是感觉小说里的总裁受力气好像都没他这个这么大,五根修长的手指把他手臂都快掐住印子来了。
唔,很强的一个总裁受。
季醇迫不得已小心翼翼地将顾大少爷的手指头一根一根掰开。
忽然触摸到顾大少爷掌心有些粗糙,季醇低头一看,破皮了,像是被钢笔戳的。
……
季醇先去了趟医院,帮着护工给妈妈换了床单,然后又买了早餐,这是三年来他每天都会做的事情。
上午有三节课,他又拎着书包打车去了学校。
一进阶梯教室的门,好几个女生扭头看他,他下意识低头打量自己一眼,忽然反应过来自己把顾流初的衣服穿出来了。
他的衣服都被扔了,早上爬起来总不能只穿裤衩裸奔,于是随手捞了一条顾流初脱下来的白衬衣和裤子。
他本来想在顾大少爷的衣柜里取新的,但又怕看起来像小偷小摸,本来就穷,人品不能再被人家嫌弃了,于是只好穿了顾流初昨天穿过的脏的。
反正以顾流初的洁癖程度,这套衣服应该不会再穿。
而他也不介意穿顾流初穿过的,顾大少爷那么爱干净到有点龟毛程度的一人,穿了一天的衣服恐怕比别人只穿了五分钟的还干净。
顾流初的衣服有些大,他迫不得已把手腕和裤脚都扎了一道。
难道是觉得他衣服过大,才盯着他看?
但也不至于啊,有很多女生不是特地买oversize穿吗?
季醇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决定躲着点儿别人的视线走。
等他快速小跑过去,在第一排坐下之后,后排的女生却小声叫起来:“那是哪个系的?好帅!”
尖叫传了一圈,问出来的是计算机系的季醇。
觉得他帅的人顿时望而却步,倒不是嫌贫爱富,而是季醇打工狂人的名声早就流传开了。他长得很好看,但之前却没人追,谁也不想多个母亲时不时进icu,火烧眉毛,没工夫陪自己的男朋友吧。
况且他忙得像陀螺一样,也没有任何时间与别人进行人际交往。
“但他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平时没这么帅。”一个女生看着季醇的背影,琢磨道。
少年穿着大一号的白衬衣,袖子挽着,衬衣扣随意地解开两颗,露出来的手臂线条优美流畅,看起来不同于往日带着些许困窘的朝气蓬勃,而是多了几份贵气。
“去要个手机号,可以当朋友,至少比那些歪瓜裂枣的男生赏心悦目。”一个女生怂恿身边的人:“而且听说他人很好,从不开女生玩笑。”
被怂恿的女生有些害羞,说:“那我找凌雯姗要,他们好像认识。”
季醇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在阶梯教室里掀起了一股小小的注目。
他掏出手机,对着碎掉的手机屏幕,撕了一块橘子图案的创可贴,往鼻梁贴上。
被季青山的熊孩子挠出来的,几天了还没彻底结痂。
早知道季青山根本不会借给自己那笔化疗钱,他就不会让熊孩子骑着他脖子把他当坐骑。
季醇“嘶”地一声,他迟早要挠回去。
明天就去春花花小学堵人。